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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39艘渔船获批专项捕捞8月1日可出海生产

发布日期:2024-07-30 11:34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今年我市1539艘桁杆拖虾、刺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获批专项捕捞,经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后,8月1日可出海生产。其他作业类型的伏休渔船要在港休渔至9月16日中午12时。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为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兼顾部分渔民伏季休渔期间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刺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出海作业需由省农业农村厅核报农业农村部批准,今年我市共1539艘生产渔船获批。

获批渔船中,刺网作业渔船约占八成,其余除了桁杆拖虾、笼壶、灯光围(敷)网等作业渔船外,还有部分辅助船舶获批开海。届时,梭子蟹、虾婆、鲳鱼等新鲜海产品将会再次走上餐桌,广大市民即可尽情享受期待已久的海鲜盛宴。

据了解,5月1日海洋伏季休渔以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横向联动、上下贯通、指挥有力、高效协作”的工作机制,科学调度全市渔政执法力量,深化各级渔政、公安、海警等部门执法协作,组织参加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畅通行刑衔接和移交通道,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加大海上巡航力度,不间断巡查全岸线、全海域,持续加大伏休管控力度。

此次即将出海生产的渔船占比全市伏休渔船总数的九成以上,为全面落实专项捕捞工作,维护正常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秩序,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促各县区做好专项捕捞的相关准备,严格把控时间节点,为渔船装网、调试机器、加装补给等留足时间。一是细化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渔船船载北斗、AIS、雷达、无线电、号灯等通信避碰类设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类设施,灭火器、燃气、电线等设施规范配备与使用状况;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统筹全市渔政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海上巡航“护渔”执法,严厉打击提前出海“抢跑道”以及部分拖网作业渔船利用开海契机伺机偷捕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公告、宣讲法律规定等方式,切实增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查找安全隐患的主动性,开展全面的渔船安全自查,务必做到“不安全不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