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54/2019-00097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14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为稳定生猪生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2019年10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9〕100号),从政策深化、措施实化、目标细化、布局规划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我市生猪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恢复生猪上次保供给,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进一步完善生猪稳产保供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供给安全、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1年,全市生猪年出栏量达300万头;到2020年底,村庄内小散养殖场(户)退出率达100%;到2021年6月底,合作社或龙头企业与散养户签约率达50%;到2019年12月底,全市网格化管理到位率达100%。
针对今年以来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猪肉供应相对偏紧的问题,《实施意见》从落实养殖用地、加快转型升级、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生猪保供稳价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确保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生猪年出栏量、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数量(面积)、扶持政策、散养户转型升级改造达标率、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率、网格化管理到位率作为促进生猪发展、保供稳价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