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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2-0002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10-10
文号: 连农〔2022〕15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0-10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4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9月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1件,试行期满转正的1件、期满失效的1件。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清理结果

1

连云港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

连农规〔2021〕3号

2021.10.29

继续有效

2

连云港市农药经营监管记分办法(试行)

连农规〔2021〕2号

2021.10.09

继续有效

3

连云港市海洋渔业船舶和渔业船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连农规〔2021〕1号

2021.09.06

2022.09.30试行期满,自动失效

4

连云港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
办法(试行)

连农规〔2020〕2号

2020.08.26

2022.09.30试行期满,转为正式文件,重新公布

5

连云港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连农规〔2020〕1号

2020.05.06

继续有效

6

连云港市农资纠纷
调解办法

连农规〔2014〕3号

2014.10.27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