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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1-0002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8-04
文号: 连农〔2021〕12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8-04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根据《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1〕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凡被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执业兽医注册备案和年度报告实施办法》

的通知

原市农委

连农规〔2014〕1号

2014.09.03

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原市农委

连农规〔2016〕1号

2016.05.18

3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原市农委

连农规〔2017〕2号

2017.06.21

4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举报动物疫情核查办法》的通知

原市农委

连农规〔2018〕1号

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