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54/2021-00026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04 |
文号: | 连农〔2021〕12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根据《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1〕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凡被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单位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执业兽医注册备案和年度报告实施办法》 的通知 |
原市农委 |
连农规〔2014〕1号 |
2014.09.03 |
2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原市农委 |
连农规〔2016〕1号 |
2016.05.18 |
3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原市农委 |
连农规〔2017〕2号 |
2017.06.21 |
4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举报动物疫情核查办法》的通知 |
原市农委 |
连农规〔2018〕1号 |
2018.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