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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0-0000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12-23
文号: 连农〔2019〕26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23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根据《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者主要内容上位法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凡被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原市农委

连农规

〔2017〕1号

2017.07.03

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市农委

连农规

〔2017〕3号

2017.09.07

3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原市农机局

连农机

〔2014〕72号

2014.10.27

4

关于进一步推进休闲渔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原市海渔局

连海渔发

〔2018〕197号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