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市局各有关单位,市有关科研教学单位、相关产业机构与企业:
为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农业规划编制、农业项目评估(评审)、招标评标、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规范项目管理和实施,拟建立全市畜牧兽医类项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农业项目管理经验,熟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政策及技术标准,具体包括畜禽养殖、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畜产品检测、动物检疫、饲料兽药、宠物诊疗、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鲜乳收购运输、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等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具备项目评价、审核工作的能力。
(三)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虽达不到职称要求,但在畜牧兽医某一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或在有关职能部门担任副科职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四)本人愿意参加农业农村项目招投标、申报、检查、督导、评估、验收、审查、鉴定等相关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二、推荐方式
专家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积极宣传发动,引导辖区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负责专家入库推荐材料的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市直各单位推荐材料直接上报。
2.请各单位在6月14日前将专家推荐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贺政;联系电话:86090528;邮箱:15026298@qq.com。
附件:1.全市畜牧兽医类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全市畜牧兽医累项目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关于推荐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类项目专家的通知6.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