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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16-00071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6-10-13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
内容概览: 内设机构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3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职能,市农业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86090999)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外事工作;牵头协调委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联系电话:86090532)

  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建议;承担市级农业固定资产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和系统支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农业产业化处)(联系电话:86090591)

  拟订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内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负责综合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掌握农村动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

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特色产业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政策法规处(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80325202)

  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行政措施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意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承办农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承担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无、农业处(联系电话:86090573)

  拟订并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指导农业抗灾减灾,负责救灾资金、救灾化肥、备荒种子等管理;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与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

  六、园艺处(联系电话:86090561)

  拟订园艺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园艺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园艺业技术标准;指导蔬菜、花卉、食用菌等种子生产的管理工作;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园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工作;负责外向型农业发展、农业外援等工作。

  七、畜牧兽医处(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86090575)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动物卫生饲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畜产品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畜牧兽医、兽药等方面的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并履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86090576)

  承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的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拟订并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

  九、人事教育处(86090558)

  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相关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民培训工作。

  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事项的相关工作;归口管理社团工作。

  十、畜禽屠宰管理处(联系电话:85500873)

  负责起草畜禽屠宰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071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