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03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农资打假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畜牧、农水、社会事业局)、农机局:
现将《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附件:
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系列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总揽,按照“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整体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为主线,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农业执法监管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种子:严格依据新修订的《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水稻、小麦、玉米为重点作物,清理整顿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企业持证资质条件、生产经营证照、档案、台账、种子标签等检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种子备案管理,开展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查,加强种子基地整治,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2、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药登记证号真实性和标签合法性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未登记有效成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高毒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违法行为。
3、肥料:对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登记证、包装标识、产品质量控制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加大复混肥、复合肥、有机肥料和水溶性肥料质量抽检和标签标识检查力度,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整治非法制售假劣肥料及利用肥料标签虚假宣传行为。
4、兽药:加强兽药GS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配方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市场整顿,依法严查无证经营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物为重点,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行为。
6.农机:检查流通领域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主要零配件或认为有必要检查的零配件的质量。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冒用盗用厂名、商标的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查处非法拼装、用旧件拼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运输型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节
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三夏、秋冬的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经营门店、农机经销网点和维修网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已吊销、注销生产许可证单位的监管,坚决清理无证生产的加工点及产品,坚决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代销单位,严禁不合格主体进入市场。加强对近年来农资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四)重点领域
农资生产、销售、使用和仓储集中地,农机市场、集散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较多、假劣农资多发区域,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生产区域及周边农资经营门店。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源头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
(二)加强农资市场执法巡查
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加强对农资及农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乡村门店的执法检查,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农资企业(门店)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上级通报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进行全面清查,阻击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在重要农事季节和重大节庆前,组织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及时查纠农资违法行为,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以蔬菜、鲜果等绿色、有机、高效农产品的投入品为重点产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溯源头、下查去向,追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主体责任,与信用记录、联合惩戒相衔接。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假工作合力。
(四)狠抓农资案件查处
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对群众投诉举报要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在执法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农资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区域间案件线索通报、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全程追溯打击假劣农资。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案件信息交流,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和制假窝点。严查农资大要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让失信者无处可藏,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五)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
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执法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利用“江苏省农业执法信息系统”的双随机抽查模块,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全程留痕、责任追溯,提升农业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抽查方式方法,适度调整随机抽查频次,提高对投诉举报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监管对象的抽查频次,提高执法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六)强化宣传引导
继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农资安全规范使用、农资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知识和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组织农技和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现场咨询、宣传培训,大力普及农药、兽药的禁限用规定和科学使用技术,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规范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安全用药规定,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提升农业生产的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农机打假的舆论宣传,营造对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各执法机构的协调,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健全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案件督办、区域协作等制度,建设政治合格、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要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作
充分利用和发挥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统筹各部门内部力量,完善执法机构和技术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加强区域间执法部门的横向联动,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整治效果。
(四)强化法律宣传
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资经营门店等多种平台,采用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法规,传授农资知识,推介诚信产品,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时间安排
3月,制定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春季农资打假方案,做出安排部署。开展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4-5月,组织各县区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夏播种子市场进行县区互查,同时开展对水稻、玉米真实性、芽率、水分抽样工作,对违法生产经营种子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5-6月,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兽药抽样计划。
5-11月,对农业生产常用机械、影响安全大的机械和易出现假冒伪劣的机械及配件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整治农机销售和修配
相对集中的市场、销售网点、修配网点。
7-9月,制定“夏季百日行动”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以农药为主的农资市场检查。完成省下达的农药抽样计划。
10月,围绕“双节”监管要求,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成省下达的农产品抽样计划,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0月-11月,制定“秋冬”农资打假方案,组织秋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对小麦真实性、芽率、水分抽样工作,对违法生产经营种子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2月,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汇总;并全面进行2018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