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54/2021-00102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4 |
文号: | 连农〔2021〕18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和海洋局),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实施期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切实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大幕已经开启。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良好法治基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更加充分、畅通、便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普法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90%以上,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精准普法。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坚持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的创新,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度融合。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工作力量,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将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以贯之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和其他应知应会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重点宣传民法典中的涉农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标尺,主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其他涉农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贯活动,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宣传其他涉农法律法规,尤其是“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涉农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聚焦从严治党,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对象
(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三)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培养执法办案能手。
(四)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农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长江禁渔普法宣传”等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思维,增强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专项行动
(一)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融合行动。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订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对涉农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办公场所或者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调处纠纷时,积极向当事人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相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行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工作部署,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对接、各环节联结的工作格局。组织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针对性学法用法培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法用法模式。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实施法治惠农送法下乡行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具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高效快捷的传播手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四)实施以案释法精准普法行动。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层次把握群众法治需求,精准普法、按需普法。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三农领域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编写普法案例、录制普法微视频,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解读宣传,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注重运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实施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行动。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普及法律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的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六)实施涉农普法机制创新示范行动。选择部分县、区开展涉农普法机制创新改革试验,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打造一批叫得响、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亮点。加强农业农村普法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适时举办经验交流会,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有说服力、有辐射力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本地普法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探索实施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健全完善普法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强化检查评估结果运用。
(三)完善普法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普法工作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普法工作机构要加强普法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上下联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络,构建普法合作机制,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四)建强普法队伍。加强农业农村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行业管理队伍、矛盾纠纷调处队伍、行政应诉队伍的作用,努力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遴选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三农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健全涉农普法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普法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品牌化。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丰富普法形式。聚焦法治惠农,充实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健全普法机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中的作用,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曲、演讲等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制作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六)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