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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防汛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7-09 12:35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近期我市多次发布暴雨预警,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易发频发,为减控对畜牧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巩固稳产保供基础,现就畜牧业防汛安全提示如下。

1.全力做好防汛工作。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做好各项准备防控工作,彻底清理内外排水沟渠、严防淤泥杂物堵塞;全面疏通粪污输送管网,严防雨污渗入混流,保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畜禽粪污外渗外溢。

2.及时做好圈舍维护。实行全员动员,压实岗位责任,坚持日巡查检查,查缺补漏,维修管护,严防汛期漏雨倒塌等安全事件发生。

3.及早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养殖物资采购、储存及保管工作。组织好畜禽饲料、兽药、消毒药等重点投入品的采购和储备等工作,并确保重点投入品处于安全位置,保证应急需要。

4.做好应急防控预案。重点开展水电检修,备好排水设备,制定必要的停电应急预案,防止断水、断电、断料造成重大损失。

5.抓好汛期投入品安全。持续供给安全营养的全价配合饲料和卫生饮用水,严防养殖粪污污染饮用水及饲料原料,必要时可在饮水或饲料中增加维生素等适宜营养性添加剂或药物来加强畜禽对环境的抵抗力,也可通过添加微生态制剂来调节畜禽自身的微生态环境,提高群体抗病能力。

6.抓好疫病防控工作。汛期天气炎热、多雨潮湿,畜禽养殖肠道疾病多发,及早做好药物储备、病预防和治疗等综合预防工作,尤其是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7.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高度重视病死畜禽处置,及时全量收集转运。自行处置的,坚持做到日清日处理;委托处置的,定期予以转运,并无害化处理。

8.实行环境全面消杀。全面开展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对畜禽粪污储存场所、饲养场所要进行彻底卫生清理,雨后快速排除积水,进行彻底全面消毒、灭源工作,保持场区整体环境卫生。

9.及时开展全面修复。针对破损养殖设施设备,要及时修复或更换,提高防汛抗灾能力。严格生物安全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有序做好汛后恢复生产工作。

10.严格做好全面监测。加强疫情监测,做好防疫工作。切断粪污流入外界环境引起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切实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落实精准应对防控措施,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全市畜禽养殖安全度汛。

如有重大受灾情况发生,按照《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规程》《畜牧业灾情评估参考标准》,科学准确评估灾害损失,及早汇总汇报,并对受灾养殖场户加强技术指导和灾后重建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