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建设海洋强国,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8月,《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印发,2022年1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2023年8月,《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出台,目前全省上下正以最大合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连云港积极抢抓海洋强国、沿海开发、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接连印发《连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连云港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4份文件,进一步明确海洋经济发展路径,不断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培育壮大海洋新材料产业,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现代海洋强市建设。市科技局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制定《连云港市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
《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重点工程和经济发展需要,深度挖掘海洋资源,全面推进海洋新材料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着力构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体系,打造全省有影响力的海洋新材料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高地。到2025年,实现海洋新材料产业产值超300亿元,海洋新材料重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4%,争创全省首家以海洋为特色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重点产业领域
《行动计划》按照远近结合的原则,既立足连云港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又把握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前沿趋势,抢占海洋未来产业制高点。提出重点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型海洋环保材料、新型海洋生物材料、新型海洋工程及防护材料、前沿海洋新材料五大领域。
四、重点行动
《行动计划》明确了五大行动。一是培育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海洋新材料集群建设,优化海洋新材料板块布局,推进海洋新材料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研发机构和平台建设,健全转化平台和中试基地。三是培育产业创新主体,引进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企业中坚力量,强化企业融通协作发展。四是开展示范应用强链,加快海洋新材料产品示范应用,建设“线上+线下”产业需求对接平台,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五是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强化多元化金融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交流对接,提升科技赋能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制定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服务指导,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二是制定配套政策。聚焦优势海洋新材料产业领域,加强政策协同配合,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向海洋新材料产业汇聚。三是加快人才引培。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联系引进机制,创新招才引智举措,大力吸引国内外海洋新材料专业人才。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用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优惠政策,加大营商环境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涉企精准精细服务水平。
相关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洋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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