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2022年1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2023年8月,出台《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全省上下正以最大合力推动沿海区域的高质量发展。连云港积极抢抓海洋强国、沿海开发、“一带一路”建设、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连云港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3份文件,着力推进海洋经济由浅海向深海、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由粗放用海向集约用海加快转型,进一步明确海洋经济发展路径,推动国家现代海洋强市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助力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连云港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要求,制定《连云港市海洋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
《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总体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生态优先、双向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应用,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做强海洋传统产业,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抢占海洋未来产业,推动海洋领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400亿元(不含石化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8%以上,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项,建成省级以上涉海重大创新平台载体4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
三、重点产业领域
《行动计划》既立足连云港现有基础、强化海洋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又把握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前沿趋势,抢占海洋未来产业制高点。提出发展现代渔业、海洋食品、海洋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信息、绿色海洋等八大重点领域。
四、重点行动
《行动计划》明确了七大行动,全面支撑海洋科技创新发展。
一是海洋创新平台建设行动,积极推进一体建设国家实验室,打造重大海洋战略创新平台,推动海洋科技创新集聚区建设。
二是海洋创新主体培育行动,培育壮大涉海科技企业群体,提升涉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完善孵化培育体系。
三是源头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部署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四是海洋创新人才集聚行动,加快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提升涉海院校办学水平。
五是绿色智慧港口建设行动,加快港口智能化改造,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六是海洋开放合作深化行动,畅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沿海城市的协同创新,开展海洋科技产学研和国际合作。
七是蓝色创新生态打造行动,加大海洋创新投融资支持,完善海洋产业公共服务体系,高标准布局智慧海洋“新基建”,推动蓝色碳汇发展。
五、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制定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构筑“大科技”工作格局,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发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政策引导作用,强化对涉海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创新平台、成果转化、高端人才的政策扶持。三是加大项目招引。瞄准海洋科技重点领域方向,着力推动海洋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招商和招才引智。瞄准海洋经济、海洋科技创新发达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活动。四是弘扬蓝色文化。加强海洋知识、海权理念、海洋文化、海洋经济等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海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洋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传真:0518-85802125 邮编:222006 网站标识码:3207000006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37号 网站地图
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电话:0518-8581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