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市“双减”示范校和典型案例评选的通知》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县区初评推荐、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结合日常“双减”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电话:85822160。
附件:2024年度市“双减”示范校和典型案例评选结果.docx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