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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三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
信息来源:社教处 发布日期:2023-10-08 12:03:14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保障家长和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公布了第三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自觉抵制违规培训,更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如需参加非学科培训,请各位家长朋友注意选择白名单机构,避免合法权益受损。“白名单”中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已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应办学资质,未在名单内的培训机构不是正规合法机构,存在场所安全不达标、从业人员不具备资质、违规收费、卷款跑路等风险隐患,家长和孩子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与机构签订全国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勿盲目缴费或超时段超额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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