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审核把关、编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纪要、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根据干部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与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承担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信息工作;负责汇总、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课题调查研究,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研究工作等。 (二)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全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街道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研判、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受理党员对区纪工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察工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工作;交办、督办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工作中的突发情况;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街道纪工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管理调查措施的使用情况等。 (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区范围内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全区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一般违纪违法以及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以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审理工作;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等。 (四)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工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察工委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审等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