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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高新区纪工委 发布日期:2021-02-08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月5日,巡察组向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部署整改工作

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成立了以海州区委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朱兴波同志,海州区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锋同志为组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创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飞同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曹明朗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印发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条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三是定期研究调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逐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强化督查整改,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 关于“未结合‘两区’融合后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学和领悟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问题的整改。

(1)针对问题补充学。高新区党工委已对《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101号)进行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陈创同志就该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2)制定计划常态学。结合工作实际,将习近平关于高新区发展的论述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最新文件纳入2021年度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随时学,常态学。(3)结合党史系统学。把上级文件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形式、方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 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两区’融合发展的精神实质还需系统领会、全面把握”问题的整改。

(1)一是完成《连云港市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较大修改(2015-2030)》和《连云港市南云台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接市资源局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时结合高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正在对高新区145.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各控规单位规划成果进行整合优化,为后续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发展空间拓展提供依据。二是已委托科技部战略院国家智库团队,高水平编制产业规划已形成送审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方面,召开产业发展大会,出台了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三是两区融合时划入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仍由所属乡镇街道进行管理,高新区给予一定经费保障。原海州开发区管理的村社,由于目前正在进行市政管网施工,待施工结束后将分级分批移交所在街道。目前高新区辖区内的社会事业已全部移交海州区。     (2)已及时将上级关于高新区发展的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和中层干部培训学习,带动全区干群广泛学、深入学。(3)已配合海州区委组织部对各园区办、各部门、各中心开展综合研判工作,充分了解干部两区融合后履职、心态、意见建议等情况。根据研判情况对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党员干部树立了一盘棋思想,形成了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抓工作的良好局面。

3. 关于“落实部分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落实上级加大对中小型科技公司资金扶持力度的决策部署,连云港科创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与连云港天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小贷公司正式进入实体化运作阶段。

4. 关于“高质量发展、创新能力等指标与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中明确的2020年目标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1)科学规划作战蓝图。聘请智库团队,高水平编制高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在推进产业做强、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实现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持续进位。在2020年度169个国家高新区的评价中,连云港高新区综合排名75位,较上年前进6位。(2)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制定出台《关于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细化年度目标,提出13项重点任务举措,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打造服务链,加快构建以高端制造业为核心的“3+1+1”主导产业体系。中共海州区委、海州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19日印发了《海州区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海委发〔2021〕8号),高新区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全区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考核。(3)做精做专特色园区。优化“一区五园”规划布局,明确各园区发展定位,“一园一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挖存量拓增量“两手抓”,加快“一区五园”低效用地腾挪和园区空间外拓步伐,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用地需求。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明确各园区发展定位,海州工业园聚焦医药健康产业、提升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产业;新浦工业园聚焦智慧物流业、提升新材料产业,宋跳工业园聚焦智能制造产业、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科技服务业。科教创业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科技服务业,以研发孵化、数字经济、总部经济为核心,重点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和科技服务产业园。云台产业园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突破点,打造未来产业园,发展海洋经济、生命健康等新经济新业态。加快园区低效用地腾挪,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用地需求。(4)制定公布《连云港高新区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完成高新区双创企业信息库、资源信息库、人才数据库、孵化器数据库建设。细化双创工作各项指标,针对各园区特色执行双创指数特色化、量化考核。组织科技招商,加强平台招商、头部企业招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链协同发展。

5. 关于“安全监管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要求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通过并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资质的在编人员达到8人。(2)举办5期“一学一讲一评议”活动,邀请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开展一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今年以来已组织20人次的第三方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6. 关于“日常安全监管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用制度明确责任。制定制度30余项,安全生产职责更加明确。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安委会会议等各类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重点任务,会办难点问题。(2)一线化解难点问题。建立“一清单五专项”工作方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为重点,出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化创建、网格化管理等五个专项方案,规范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双重预防机制等工作,同时制定《高新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参考)》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台账标准,引导企业重视基础管理。(3)建立项目准入联动、分类监管联动、专题会办联动、执法检查联动、失信惩戒联动、应急处置联动的“六个联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对项目引进、备案实施联审联批、抄告制度,构建全链条联动、全方位协同、全覆盖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

7. 关于“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组织对有关企业约谈,对重大隐患整改进行催办。(2)督促企业开展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3)组织海州区安委办、高新区消防大队以及省市专家组召开了隐患整改销号专家评审会,印发再次挂牌督办整改通知,送企业实际控制人,要求整改到位。

8. 关于“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相关规定,未设立网络安全专项经费预算,未配备网络安全专职人员”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网络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2)设立网络安全专项经费3万元。(3)设立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

9. 关于“违规调整账务,存在财务风险”问题的整改。

(1)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于2021年1月成立联合核查组对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已对擅自对冲的债权债务进行函证复核。(2)下一步将加强单位之间往来账款核对、清理。制定应收应付款定期清理制度,对应收应付款进行定期催缴清理,防止形成账务混乱不清的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业务能力,确保正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0. 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和财务管理混乱现象”问题的整改。

(1)2021年1月4日高新区财政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财政局领导班子分工及工作人员岗位安排的通知》(连高财〔2021〕1号)。(2)区财政于2021年3月24日下发了《关于重申招待标准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无公函不接待原则,餐费标准为包干制费用,再次重申各单位先办理接待审批手续流程后,再进行接待,严禁出现先接待后补办手续的现象等。(3)已责令报销附件错误部门进行整改,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出具情况说明,严禁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4)区财政局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财务经办人员在报销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深刻反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心,举一反三,下一步还将明确专人对报销票据进行复核,不得再出现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现象;同时大力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11. 关于“工程建设等招标事项违规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1)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目前高新区已印发《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连高管〔2021〕3号)、《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连高管〔2021〕4号)、《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连高管〔2021〕5号)用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并成立了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2)强化事后监督,加强资金支付及项目审计管理工作,明确由区财政局负责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严把审计关口,确保国有资产不发生流失现象。(3)切实做好政企分离工作。高发集团已经完成集团中层干部竞聘,基本完成组织框架,明确界定政企工作职责,由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组织工作,由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工程招投标监管组、政府采购监管组、督查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督工作。

12. 关于“企业回购乱象丛生”问题的整改。

在以后的收购工作中,将严格按收购流程收购资产,提前做好被收购企业的调查报告,邀请第三方对回购企业进行交叉评估、风控机构及律师进行专家论证。召开集团董事会进行决议后报区国资部门审批。

13. 关于“无反担保措施实施担保”问题的整改。

(1)向有关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有关公司尽快履行不可撤销反担保书约定的承诺,承担反担保的责任,向该公司追偿上述代偿款;同时查看该公司采购清单,统计机器设备,跟踪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促使该公司及早归还代偿款,要求该公司追加公司等值机器设备以及生产订单作为反担保物。(2)该公司已出具承诺书,以公司现有的机器设备及产品合同订单做为担保,承诺于2021年10月还款,在2022年10月之前还清所有借款。如到期未偿还完所有借款,该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昊海集团保留司法追诉权力。(3)今后的对外投资工作,将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被投资企业的发展前景、资信、企业财务、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尚在进行中的司法程序、可能面临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情形进行详细尽调,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机构、风控报告及律师意见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4. 关于“国有资产经营不善”问题的整改。

区财政于3月24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连高财〔2021〕5号),要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要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对外投资时需严格做好项目尽职调查,投资收益分析,专家评审等工作;对于已落地项目,要加大监管及考核力度,做好项目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国有资产投资效益得到保障;加大对国有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力度,将国有公司经营业绩包括投资收益率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

15. 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

经多次催还,有关企业支付部分资金占用费并归还部分本金,公安部门也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暂扣该公司轿车一辆。鉴于该公司和公司股东没有履行还款协议,高新区已启动司法保护程序,向法院起诉并已立案。目前,法院现已受理立案。下一步将由法院在调查财产状况后查封或冻结企业资产,最大限度追回配套资金。

16. 关于“违规议事决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两区融合后,高新区建立大额资金会办会制度,每月由各园区办、机关各部门对单笔超10万元以上的支出事项提出申请,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大额资金会办会,管委会有关分管领导、综合办、纪工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就支出事项进行研究并出具大额资金会办会议纪要;二是对大额资金会办会研究同意的重要支出事项再提交区党工委会议研究。

17. 关于“依法履职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因土地证未能及时办理,导致PPP项目招标以后未能如期进行。现有关项目已取消,下一步将加强依法履职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8. 关于“有关项目违法建设”问题的整改。

(1)从2021年1月开始,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从严自我要求,《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中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管理办公室内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管理办公室作风建设督查实施方案》规章制度,为园区办工作保驾护航,按时保质完成全面目标任务。(2)制定《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对给予项目推进扶持的,严格执行高新区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对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企业,将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3)对给予企业创新奖励的,严格按照《连云港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执行。

19. 关于“有关公司收购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

(1)充分发挥园区办党委会在园区事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党委会的决策行为,拒绝“一言堂”情况发生,确保知晓率百分之百。(2)严格执行《中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委员会议事规则》《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程序,并对园区办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充分研究,做到“应议必议、议出成果”。(3)制定《中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增强党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0.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根据市委办下发《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连委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结合全区实际工作,印发我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同时,按照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从严从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2021年3月2日召开了全区“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顿、效能大提升”主题教育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区成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重大项目推进、职能履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7次督查,下发督查通报7份。(3)2020年12月28日召开高新区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陈创同志授课,各园区部门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2021年1月18日,组织收听收看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月30日举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专题培训,4月22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顿、效能大提升”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片观看活动。(4)两区融合后,委派3名副科级干部兼任园区纪委书记,从园区选调3名基层优秀人员到区纪工委工作。

21.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已于三月制定下发《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按《党章》要求规范组建支部班子。(2)规范支部活动,要求各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和两次学习、书记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整改之后各支部已确定专人负责党务,明确工作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开展工作,保证党建工作连贯性和相关性,台账完整,每月各支部会议党员参与率不低于80%。(3)加强督查力度,机关党委制定每季度工作提醒和每月支部活动简报,每月汇总一次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对组织生活落实不及时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书记抓、抓书记,抓在平时。(4)制定党的建设考核办法,强化党建责任制考核,给各部门下发年度党的建设考核目标,加强目标考核管理,激发党建工作活力。

22.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实行员额制管理,将高新区机关、各园区办及高发集团进行人员分类定额管理。(2)规范选人用人,对六级岗以下人员实行竞聘上岗,通过对人员分级分类测评打分实现各岗级的差额管理。(3)根据规定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目前高新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均已符合规定。(4)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下发文件《中共海州区委关于印发〈连云港高新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委发〔2020〕41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高新区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高委〔2020〕40号),出台《高新区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形成了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

23.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1)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四类审查”,即严格审查内审材料,看程序是否规范;严格审查培养人意见,看动机是否端正;严格审查支部大会决议,看事实是否清楚;严格审查各项手续,看档案是否完备。(2)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党务素质。于2021年第二季度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连云港市发展党员材料收集归档规范》要求,组织党务工作者系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提升业务水平。重点对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加大培训力度,把党员发展的阶段步骤学深悟透。(3)认真核算党委收缴金额,及时足额收取党费。已组织党员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确保应缴尽缴、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汇报,针对高新区党员工资体系明确收缴标准,统一规范收缴,每月定期足额收缴;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行党费缴纳义务,对标准不统一、核算不及时的情况及时教育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名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24. 关于“调门高,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1)明确整改责任。严格对照整改进度和要求,对于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行立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落实到人,限期整改。(2)完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学习科目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3)制订系列制度,明确园区“三重一优”以及招商引资“四个一批”等时间任务表,按照分管领导挂钩负责、每周通报、每月调度的程序,将任务落到实处,保障项目顺利进行。(4)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细化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制定中心组学习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压实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5. 关于“一些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没有整改”问题的整改。

关于园区内一些违章建筑依然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新增违建。违建项目已拆除35项,已完善手续1项,面积为2.1万平方米;未完成项目9项,面积为9万平方米。已督促9项未完成项目的企业主体完成企业申请保留书,并签订企业投资协议书、安全生产承诺书。下一步将根据连云港市政府《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9项未完成项目分类处置,并预计于2022年前完善相关手续。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高新区党工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区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真正以巡察工作实效推动全区工作提质增效,提标上档。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的原则,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0518-81888867,地址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7号科技创业城2号楼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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