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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委组织部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五联动巡察组对灌云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3日,巡察组向灌云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全面做好整改,灌云县委组织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剖析,全面检视,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其他部务会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具体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召开部务会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建立“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三级责任落实机制,对照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各分管领导对照巡察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统筹协调,强化标本兼治。坚持把解决个性问题、破解共性问题、防止苗头性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协调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从机制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部机关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理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定期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

二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党建、干部、人才等三方面工作,专题梳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与自身工作的结合点,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举措,细化形成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两个清单”,有效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组工大调研”活动,划定党建责任区,包保责任村,常态化调研指导,找问题、解难题。

三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作为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和各类培训班首课、主课、必修课。举办基层党员干部“红岛大讲堂”专题讲座,推动形成“人人做教员、人人当学员”的浓厚学习氛围;用好开山岛等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年轻干部培训班学员等上岛开展党性教育。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加强对各单位党员培训日程的审核把关和过程指导;打造精品教学路线、精品培训课程,依托开山岛现场教学点、王继才先进事迹展示馆、灌云县院士风采馆等党员实境课堂,推动开展基层党员沉浸式教育培训。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查五看、双化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分类细化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分类指导标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检查,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二是着力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加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力度,截至目前,已招录360余人到村任职。针对村干部能力素质和责任心不强问题,调整村党组织书记,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村干部轮训班、学历提升班、支部书记大讲坛,提升村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和积极性。

三是注重提升富民兴村成效,走深走实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之路,推进实施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有较大提升。针对村级经济可持续性不强问题,推动各村因地制宜实施规模化整合土地、村集体自主经营,切实提升村级经济发展质效。

3.关于“党建办统筹推动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清单+督查+通报”工作机制,以“四不两直”形式赴镇街、机关督查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反馈并通报检出问题。定期召开党建考核专题调度会,集中会办解决年度党建工作问题。常态化推进“双报到、双服务”机制,要求机关党员定期到社区服务。

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近年考核指标体系,迅速研究部署,组织意见征求,及时印发全县综合考核系列文件。围绕重点考核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价,及时印发季度监测结果通报,逐步提高党建定量考核指标占比,进一步增强党建考核办法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三是建立“月督查、季观摩、年考核”党建工作推进机制,“四不两直”赴村社、两新组织一线走访调研,提升跟踪检查、指导问效力度。完善党建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将扣分指标、扣分内容及下一步建议纳入反馈范畴,推动被考核单位将党建工作落在日常、抓在经常。定期召开党建考核指标推进会,点对点反馈调度提醒,压实党建考核工作责任。

4.关于“领域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和落实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的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开展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创建,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提升。全面摸排机关党支部换届情况,建立和完善机关党支部换届动态数据库,及时做好换届提醒,确保如期完成换届工作。

二是加强村社干部人员配备,从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专干以及其他后备干部群体中筛选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村书记人选进行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党性修养强、廉洁自律的优秀同志担任村社党组织书记。加大村书记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遵纪守法方面的培训,让村书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先后举办支部书记大讲坛,举办乡村振兴专干(网格员)培训班、高素质农民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

三是对非公企业开展大排查,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党委职能的通知》,健全交通运输、外卖配送等行业党委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下发《规范红岛驿站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事项。结合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需求,开展消防演练、法律援助、健康义诊等活动,不断提升红岛驿站的使用率和吸引力。

四是对全县村社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摸底排查,对面积不达规定村社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新建改扩建。加强党群服务中心管理,不断优化房间布局、完善功能配套,推动大门常开、活动常办、群众常来。开展挂牌乱象集中整治,组织部机关科室赴结对镇街“家家到”检查“牌子乱象”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现场交办、现场整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

5.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清源提质”措施,建立发展党员过程把关机制,组织年度发展对象政审联审。推进落实发展党员“双表双责”,对农村发展党员接收、转正环节进行纪实监督。开展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集中排查,对违规违纪发展党员依法依规处置。实施党员源头拓展计划,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动态储备库,注重党员后备人才择优培养、拓宽发展来源。实施高知群体、“两新”组织发展党员三年计划,加大计划性指标倾斜力度,推动相关群体党员发展数量逐年增长。围绕高技能人才、两新领域、高知群体等分类建立发展对象储备库,动态储备源头活水,后备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青年党员发展力度,坚持以35岁以下农村青年为重点,注重从村(社区)后备干部、乡土人才中筛选优秀青年人才,指导各镇街党(工)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定期分析研判;结合储备存量、结构情况、培养考察等,定向投放指导性计划,统筹推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将廉洁从政纳入书记讲党课、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培训范畴,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围绕廉政讲授专题党课,分领域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培训,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赴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实地教学。

三是组织开展困难党员摸底排查,按照困难情况分层建立信息库。加大党内关爱力度,对省市县党内关爱对象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组织职能部门开展“温暖进基层”活动,为困难党员提供就业、医疗等帮扶服务。针对重大患病困难党员,明确包村领导直接联系、支部委员一对一具体帮扶,定期提供医疗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党外干部培养规划文件,有序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开展党外干部专项研判,建立优秀党外干部库,加强跟踪培养。有序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出台《灌云县年轻干部人才“云山新锐”培养行动方案》,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调整年龄较大领导干部,优化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分类制定公务员、事业单位三年招录计划,有序改善年龄、专业结构。组织全县专业性干部综合研判,择优选拔有金融背景、熟悉资本运作的领导干部充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强化国企所需人才动态化储备,畅通源头活水。

三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任现职超过10年的领导干部均已调整到位。

7.关于“干部监督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县委部署推进“1+9”监督体系建设,构建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的监督格局。组织召开全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提升干部监督合力。规范涉组涉干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流程,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调查,建立干部处分、信访卷宗电子台账,切实提升涉组涉干信访处置效率。

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实干担当指数”评价办法,出台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十条工作举措,加大职级晋升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完善“不胜任现职干部数据库”,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将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紧密挂钩,优先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推荐使用干部。加大对公务员关心关爱力度,制定出台《灌云县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工作举措》,完成公务员奖励工作,组织优秀公务员开展健康休养活动,营造干部敢为浓厚氛围。

8.关于“公务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摸排各单位岗位空缺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干部配备需求,按需申报公务员考录计划,科学合理设置职位条件。制定《灌云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方案》,聚焦招商引资与产业升级、金融财税等专题开展培训,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招商引资培训班、全县工业统计业务培训班、纪检监察综合素质能力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按照分级分类、全面覆盖的原则,精准开展订单定向式培训。

二是建立镇街公务员借用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借出单位与借入单位责任,推动公务员借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针对在企业任职未脱身份领导干部,采取辞职、关系转入等方式分类推进。全面梳理县管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违规兼职情况,对超年龄、超职数、未经审批等情况立查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干部兼职登记预审制度,从源头堵住审批漏洞,确保领导干部兼职合理合规。

三是完善《灌云县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口径》,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镇街晋升条件,适当向镇街同类人员倾斜。建立公务员职级职数及人员信息台账,统筹分类推进镇街、县直机关领导干部、普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加大职级晋升力度,全县职级使用率明显提升。

9.关于“人才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实施“灌河云山”人才计划,制定出台生活补贴、购房券实施细则,开通“一站式”服务端口。举办连云港第五届“花果山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暨灌云县第二届“百川灌河 才聚云来”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城市赛,推动人才创新创业。

二是围绕县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县镇联动”“夜市招聘”等形式广泛开展招聘活动36场,包括特色专场招聘会、军人专场招聘会、网络专场招聘会以及人才项目对接会等,大力招引产业人才。开展高频次高素质农民培训、电商人才培训,大力培育技能人才,人才总量和结构优化提升。

三是及时兑现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购房券及研发平台奖励。加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制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10.关于“聚才留才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引才、用才、留才政策研究力度,实施人才“书记项目”,解决人才堵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走访慰问人才活动,举办“榜样·愿景·融入”主题沙龙,分类召开各类人才座谈会,吸纳意见建议。建强“云英才”队伍,升级“金银卡”服务,增强人才归属感,提高人才向心力。

二是举办第二届“百川灌河 才聚云来”创新创业大赛、“灌河云山”英才周活动。深入实施“揭榜挂帅”“赛马”专项行动,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43人,入选省市“双创”人才5人。实施首届“云山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统筹人社等相关部门,赴重点企业对接人才需求,建立急需紧缺人才统计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招聘需求。

11.关于“从严治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十二字总要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常态化开展“组工大讲堂”“周末课堂”“组工干部培训班”活动,持续提升组工干部政治修养和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组工干部业务水平。加强部机关队伍建设,通过县内人事调整,两名镇街副科职干部交流至部机关任科长,转任4名同志进入部机关工作,部机关整体人员力量得到加强。强化部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等工作制度,坚持严格按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自身清、自身正、自身硬。

12.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抓实组织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考勤管理,建好工作台账,加强跟踪问效。明确机关支委会工作职责,压实党小组组长责任,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主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举办全县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县党务工作者进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党费收缴明细检查,督促按时收缴党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灌云县委组织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市委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序时推进暂未完成的整改工作,继续紧盯不放,深入推进整改计划、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责任靠身、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果见效,全面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8812435;邮政邮箱:连云港市灌云县幸福大道1号1005室,邮编:222200;电子邮箱:gyzzbbgs@126.com。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