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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东海高新区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2日,巡察组向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14个方面的问题,高新区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讲话和指示精神所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峰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静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园区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8535万元,同比增长14.4%;工业应税销售收入90.5亿元,同比增长16.4%;实际到账外资占全县43%。园区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和两大培育产业引进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新增规模工业企业7家,数量再创新高;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稳步提升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县占比。2023年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增幅15%,全县占比9.1%,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项目建设实现质效提升,悟飞逆变器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建设、当年投产,获评全市项目建设“赛马奖”;2023年度,列入市重点的7个项目,已投产或部分投产3个,完成年度总投资26.4亿元。鼓励大象(连云港)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把现有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2023年园区企业东海硅产税收突破1亿元,耀龙光电等重点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创新高,打破晶海洋公司应税销售收入占园区总应税销售收入一半以上的应税销售收入结构。耀龙光电、神汇半导体、弘晶源高纯砂、高晶高纯砂等一批产业头部企业纷纷落户高新区,园区产业进一步集聚。

三是根据省科技厅苏科区发〔2023〕136号文反馈,东海高新区在全省57家高新区排名第48位,前进7位,并获得奖励资金100万元。

四是东海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3年)于2022年4月委托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启动编制,经前期研究、组织撰写、修改完善和现场汇报,已于2023年10月20日定稿,完成成果编制。

2.关于“科技创新发展驱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兑现科技创新奖励扶持政策,2023年兑现科技创新奖励资金187万元;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梯度培养模式,夯实创新主体培育“塔基”,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42家,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6家,获批5家。

二是根据省科技厅考核反馈,2023年东海高新区“规上高企占规上工业企业数比重”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6.5个百分点,在全省57家高新区排名第33位;2023年10月份邀请县税务局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题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研发投入;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综合运用结构性减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2023年园区获批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17家;全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67件,同比增长205%;根据省科技厅考核反馈,“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由上一年的38.2%提升至45.9%。加强对高企的源头培育,为高企申报提供全流程指导,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在专利申请及专利培育方面的困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关于“安全发展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对卫星河两侧企业购入的原料实施精细化管控,严把原材料“准入关”,当好环境质量“守门员”。完成光明路卫星河底老化破损管道顶管修复,有效解决河道水质;杜绝污水直排,在河道两侧雨水口处设置3处手动闸门,加强管网修缮,灵活控制了洪涝季节雨污混流的现象;针对园区涉水企业,加强日常和重点时段巡查,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密监管频次,发现异常及时研判处理;督促园区涉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严防企业偷排、超标排放。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于2024年1月底进场施工。区域环评已于2024年3月通过技术评审。针对某企业废气排放超标问题,成立专班持续跟踪整改,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炉废气排口进行监测,均符合《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的表2玻璃熔窑标准;标准化升级废气处置装置,针对工业炉窑尾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问题,该公司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投入4000万元采用市场上工艺先进的陶瓷一体化环保设备,对原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淘汰更换。2023年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废水、雨水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是园区开展了“三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消防隐患374条,已整改完毕。共拆除泡沫夹芯板4200平方米,新增添灭火器368个,新增添应急照明121个,新增加疏散标志257个,打通疏散通道1100米,新增疏散出口46个,新装烟感报警器3个;高新区管委会与大煦朗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大煦朗宁公司将“年产650万套精密汽车配件深加工项目”变更为“年产10万个光伏用石英仪器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66668平方米,现已手续齐全,筹备试生产。

4.关于“债务风险防范尚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摸清债务底细,调整债务结构,降低控制债务增幅和规模,提高偿债能力;积极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营,结合自身情况,探索企业股权投资等运营模式;推进贷款低息置换高息,加权平均利率由5.3降低至4.68;盘活闲置国有厂房,招租企业8家,新增租金400万元;实体化运营子公司涉及高新区管委会食堂运营、园区市政绿化养护、道路保洁、物业管理等业务。

二是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追缴厂房租金,目前已累计追缴损失23.5万元。清理低效企业,盘活厂房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厂房入驻率,目前空置标准厂房已入驻多家企业。出台园区标准厂房出租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筛选把关,制定严格的入驻标准,切实提高园区厂房使用质效。

5.关于“招商引资有弱项、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盯县委重点任务,系统谋划招商引资工作,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抓好符合产业定位的优质项目落地见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规上企业培育。2023年8月31日东海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定稿,2023年9月5日顺利通过专家验收。从东海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实施意见并已通过高新区党工委会议审议并正式出台。新入驻工业企业14家,新入驻率达70%。推进晶海洋、台玻、东海硅产、大象食品延链强链项目晶澳EVA胶膜顺利投产、月石绿色节能玻璃、硅产光伏一体化、大象二期韩国风味食品等项目顺利签约。

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加大在谈、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投产。2023年签约项目25个,当年开工项目20个,落地转化率达80%。

三是紧盯短板弱项,加大项目监管力度,推动项目服务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投融资环境,围绕自身特色优势产业,加强项目前期研判,积极招引高端、龙头项目落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23年计划总投资87.3亿元,实际投资11.6亿元,实际投资占比13.28%。

四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海高新区上缴税收过百万元企业32家、过500万元企业10家、过千万元企业6家、过亿元企业1家。2023年东海高新区入库税收32927.38万元,同比增长17.88%;52家供地企业2023年入库税收28793.39万元,同比增长13.58%。

6.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建设人员配备到位,已承接10项审批赋权事项;协调解决园区企业高级人才子女就学问题,为多名企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引进千庄商超,为企业提供生活物资配送服务;盘活闲置商业用地,启动建设金明花园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解决企业职工住宿、上学等民生问题;新上110KV尤塘变、曹林变,企业供电更有保障;全程代办企业开工准备事项,实现“悟飞”“弘晶源”“神汇半导体”3个项目“五证齐发”,拿地即开工;新招引落地的“月石节能玻璃”项目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即将进场施工。

二是目前园区企业用热需求量少,集中供热成本高,经济效益不高,正在积极推进驰野玻璃珠项目,社会化推动已建供热中心与下一步所招引的热源企业合作,实现供热中心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最大化;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报告》和《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实施方案》,分析园区涉水企业特征污染物,评估纳管企业工业废水是否允许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配套管网提供指导依据。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和《实施方案》的内部评审工作。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进场施工,新建配套污水管网长度17.2Km。

三是推进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洪水影响区域评估”“地震安全性区域评估”“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气候可行性区域评估”7项评估,区域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已通过省厅技术评审。

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盘活闲置土地4宗,面积212.13亩。低效用地16宗,面积1003.17亩,处置率达到94.9%。其中江苏珠穆朗玛食品有限公司地块已由东海硅产(江苏)科技有限公司3237.2万元摘得,并新上光伏及半导体一体化项目,2023年实现税收贡献过亿元。

二是规范管理现有厂房,制定严格的入驻标准,提高利用率。加大招商力度,新招引8家企业入驻。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清理僵尸企业。

三是制定并形成租金收缴制度,明确租金收缴标准。规范租赁合同,做到租金应收尽收。

8.关于“关键领域风险防控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内审计划,规范内审流程,对内部单位和招引项目进行抽审。制定财政扶持资金审核制度,成立财政资金审核领导小组,规范审批手续,服务项目运转。制定园区《重点产业实施指导意见》,优化考核和督查机制,每季度对项目回头看,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项目招、推、育为一体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定《东海高新区招商引资在谈项目预审办法》,成立预审小组,对在谈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投资真实性。加强对企业的沟通、引导、服务和监督。多家企业税收情况比上一年度平均增长150%,多家公司已新上项目。

三是全面梳理2018年—2022年已经签订的投资协议,终止流失项目协议18份、项目退出协议2份;整改协议10份;因内容不合理,变更投资协议4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完成台创园各项验收和办证,对接福如东海集团,召集监理施工等各方复核变更内容,通过两轮审计重新组价核价,确保工程保价对等;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杜绝工程变更漏洞。

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追缴出借资金方面,某公司300万借款已追缴到位;另一公司借款已申请司法执行,目前正在执行阶段,后续将根据判决结果积极完善后续相关工作。

二是对相关建设工程进行盘点,对手续齐全的项目及时进入固定资产账目。对尚未竣工、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启动审计,审计结束后按照审计金额计入固定资产。加快工程扫尾,推进工程审计,清理工程拖欠款项,配合管委会账务调整,形成固定资产记账。

三是按照《公司法》健全园区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对接银行通过降息方式,冲抵合同外收费;加强国企监管,落实内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细化支出管理,厘清财政资金与企业资金支付界限;对接财政调账结算代付款项。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制度。确保园区所有入账的凭证手续完整,同时对原始凭证要素不全的,及时检查并将缺失部分补齐。

10.关于“党建引领有短板,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东海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主题教育和意识形态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在组织班子成员自学基础上,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拿出44条贯彻落实举措;在食品产业园人才公寓一楼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强化思想阵地建设。

二是结合人员变动,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同步开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心谈话活动,治乱纠偏,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已修订完善《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工委议事界限范围,并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做到会议记录原汁原味将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建议等记录在案,确保客观反映议事全过程和决策结果;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议事规则,对未经过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的合同协议、三重一大事项,办公室不予盖章确认。

四是根据县委三定方案,制定《东海高新区机构及工作人员调整方案》、制定出台《东海高新区聘用制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激励力度。对接县国资部门,将高新集团纳入全县国企监管和改革体系,形成公司运营决策机制和制度。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厘清管委会与高新集团账务往来,更正调整账务。

1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2月已制定出台《东海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专项制度》;2023年12月已制定出台《2024年度高新区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对下一年度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行部署;2023年7月、2024年1月纪工委已组织2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从2023年10月开始,每月15日编纂本月廉政学习材料并发放至全体班子成员手中;在园区设立党风廉政教育专栏,每月10日前更新党员廉政教育宣传上墙资料。

二是2023年下半年以来每季度进行一次突击纪律检查。购买并扩充了纪检监察学习资料库,园区纪工委内部周五开展一次线下或线上的自我学习活动;2023年度已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一名;2023年12月完成了园区廉政风险点排查相关工作。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1期党工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印发《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到各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等记录情况;集中到各党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检查6次,支部活动规范开展。

三是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排查,新成立4家非公企业党支部;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每周在党支部书记微信群发布学习资料,帮助各企业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并督促执行;开展岗位练兵,“先锋模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党建引领助力企业发展作用。

13.关于“国企改革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平台公司负责人参加市县国企改革培训,提升市场化运营管理理念及能力;梳理公司运营架构,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营;拓展营收渠道,清理应收账目,加大厂房租金清收力度,逐步扭亏为盈;加大招商力度,增加租金收入;压降空壳公司,对无实际经营且无贷款的公司进行注销,目前已完成晶宏公司的注销工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部分公司实施转让,目前已完成晶利公司的转让工作;通过实体化经营进一步盘活空壳公司,目前已盘活高投商业、高投农林等公司;通过债务化解,腾东公司已退出监管平台。

二是结合内审制度,聘请第三方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转。

三是成立东海高新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领导小组,对企业日常财务监管及重大事项支出实行监督审核制度。

四是出台《东海高新区聘用制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效。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顺园区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关系,在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关系转入园区,事业副科职领导已配备到位;通过《东海高新区机构及工作人员调整方案》,理顺各部门人员关系。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选任范围、标准、程序、管理等,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东海高新区聘用制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不合格人员处理路径。常态组织各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提升政治素养。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东海高新区党工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

一是坚决扛起持续整改责任。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园区内部各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快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借助巡察整改契机促发展。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高新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园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7260858,邮政信箱:东海县光明路38号东海高新区管委会A栋207,邮编:222300,电子邮箱:dhgxqdzb@126.com

                      中共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