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月4日,巡察组向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2月9日,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排定巡察整改清单和时限要求。2月25日,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闭环管理体系。3月8日,新区党工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浮在表面,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新区上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市委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上来,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躲避,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确保整改不打折扣、成效实实在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关键,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及时认领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清单,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头、定节点、定责任,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台账推进、挂账销号,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绝不罢休,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确保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到人到岗到责。 三是立足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在抓好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运用,全面反思当前工作推进中的制度漏洞和机制缺位,确保问题全面清零见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进一步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各项发展指标排位和推进情况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对标找差,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2021年1—4月份,实现工业产值124.4亿元,同比增长69.9%;22个市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6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3%;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7.7亿元,同比增长52.3%,其中,工业投资158.7亿元,同比增长3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354%;实际利用外资2417万美元,同比增长1788.3%;外贸进出口额7.5亿元,同比增长129.0%;工业应税销售收入107.3亿元,同比增长61%,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位居全市前列。 2.关于“产业发展不均衡不协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新材料、新能源和服务业等非化工产品领域项目招商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为方向,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3.关于“招引外资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美国奥升德、韩国SK等世界知名企业高端项目尽快开展环评、可研报告编制及前期办理等工作。二是委托国际知名咨询机构编制并发布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未来国际影响力报告。三是进一步严格项目准入标准,多措并举优化新区营商环境。 4.关于“新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步伐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已投产项目制定循环化改造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推动盛虹炼化继续完善下游产业链,加快嘉宏新材料和绿色高分子材料产业园建设。三是加快再生水厂、公用工程岛等重大配套设施建设。 5.关于“生态环保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顶层设计。编制完成《打造国内化工园区生态环境示范标杆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三年行动方案》和《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世界一流环保指标体系》。二是成立监督机构。已成立石化基地生态环境监管业主委员会、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大队,选聘了100名环保监督专员。三是强化力量配备。设置8个专班,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环保管家服务。四是强化扬尘管控。落实“点位长”责任制,加大六个百分百管控力度。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每月开展标准执法14次以上,快捷执法12次以上,推动东辛农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治理率达100%,小散养殖场治理率达95% 6.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安全顶层设计。研究明确27项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议2021年度安全生产议题,推动编制形成石化基地“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徐圩港区安全发展“十四五”规划、徐圩新区打造国内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示范标杆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三年行动方案。二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三是组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大队,定期邀请行业专家深入查找问题隐患。 7.关于“土地集约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要求,约谈相关企业并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8.关于“新思想引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有关内容列入2021年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二是邀请省委党校、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机构专家来新区开展培训和专题讲座。三是定期召开新区宣传思想文化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牵头研究制定2021年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 9.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修订新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协调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对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定期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对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进行规范管理。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实效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班子成员互相提出批评意见2条以上。二是制定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 1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相关人员退还奖金和重复领取的加值班费,并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12.关于“未经报备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 推进以“全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为核心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设置分层管理,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 13.关于“三公经费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控支出,2020年管委会“三公”经费已按要求同比压减15%,年内暂未安排出国出访。二是修订现有接待管理规定,并定期对辖区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检查,严控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严查“三单一函”不全等问题。 14.关于“‘能力不足、作风不实、自律不严’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六稳”“六保”问题。组织进行专题考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资料600余套。二是关于应急值守问题。研究制定联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对应急值班情况加强督查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启动968886应急救援抢险专线,明确安环中心大厅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三是关于生物中专支部活动问题。已调查处理完毕,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使新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四是关于服务重点产业项目问题。加快推动污水池建设进度,科学调配园区蒸汽供应,目前已满足项目蒸汽需求。 15.关于“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多有表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产业项目承诺事项推进问题。瑞康敷料有限公司锅炉已拆除,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工,确保项目投产前承诺事项全部完成。二是关于购买车辆问题。相关车辆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出让,目前均已完成交易手续办理。 16.关于“部分招标项目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责令责任主体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并全面加强项目管控。 17.关于“竞争性谈判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单位整改到位。二是修订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非招标方式采购流程。三是优化非招标电子采购平台模块,竞争性谈判项目实现全电子化线上开评标。四是制定新区采购活动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开招标及非招标方式采购专家管理。五是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负面清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 18.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不及时决算”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结算不及时项目,加快推进涉及工程项目决算,预计7月份全部完成。 19.关于“债券资金未规范管理”问题的整改 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建立手工台账备查,并实现专项债券资金在财务系统中采取电子专账核算。 20.关于“固定资产经营不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具备处置条件的国有物资的处置工作,部分物资已按计划处置完毕;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责令相关部门补充提交收款凭证及领取人签字确认的慰问金发放明细表,要求今后被慰问单位按照规定提供所需凭证资料。对加油问题全面排查,修订加油管理暂行办法及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22.关于“执法身份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通过公务员选调建设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各1名,调整在编人员担任建设局局长,争取通过遴选等方式选配10名公务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新区执法力量。 23.关于“行政执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规范执法,自2021年1月起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100%线上办理,同时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24.关于“执法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企业并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25.关于“党工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支部做好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推动支部书记每季度讲授党规党纪专题党课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二是建立廉政档案系统,对2名管委会机关部门正职和4名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6.关于“纪工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纪检力量薄弱、能力不足问题。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选派人员赴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跟班锻炼,争取通过内部选调和对外公开遴选方式增加纪检干部。二是关于部分案件由非在编人员承办问题。目前纪工委全员均为在编人员,下一步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与市纪委留置案件查办,不断提高案件调查能力。三是关于上级督办整改问题。推进正在办理案件从严审查调查、从严追责问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是关于个别处分影响期人员仍受表彰奖励问题。相关人员已将奖金全部清退完毕,进一步规范新区干部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分影响期内相关规定。 27.关于“党工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安排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确保考核占比不低于10%,研究制定新区关于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办法。 2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薄弱”问题的整改 加快推进香河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定期对农家书屋设备设施进行升级,研究制定2021年徐圩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 29.关于“网络安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网络正能量重大主题策划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安全应急演练暨网络安全专题讲座、网络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制定新媒体管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网民回复制度,举办全区网评员队伍网络舆情应对与网评引导培训班。二是安装专业网络安全软件,达到对内网潜在安全威胁检测、预警及响应的效果。 30.关于“组织生活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重要部门负责人由非中共党员担任问题,建立管委会机关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储备库。二是关于香河公司党支部书记由副总经理担任问题。该同志已于2020年12月任香河公司总经理,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 3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和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2.关于“党建工作质效差”问题的整改 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机关工委新增1名党务专干,区属国有企业已全部按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印发《关于组建徐圩新区管委会机关支部党小组的通知》,已组建32个管委会机关支部党小组。 33.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活”问题的整改 遴选计划已报市委组织部,正在向市委组织部争取通过遴选等方式选配一批公务员;正在对后备人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加快选拔和培养新区第二批后备人才。 3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干部考察问题。增加“政治素质表现”内容,并在考察报告反映,按整改要求规范考察程序。二是关于干部党员身份问题。已核实党员身份,并对基层党建基础工作集中排查整顿,邀请专家来新区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三是年轻干部规矩意识问题。组织新任职中层干部培训和管理培训班,开展年轻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并进行廉政测试。 35.关于“招引人才的力度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春季校园招聘活动2场次,提供1100多个石化相关专业的岗位需求。在西安石油大学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引才工作站。截至4月底,已组织就业见习人员580余人次,其中近80%为石油化工相关专业。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新区上下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践行新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具体举措,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8—82256001;邮政信箱: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邮编:222066;电子邮箱:xwxqdzbgs@126.com。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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