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连云港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日,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突出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敦虎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督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7月29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牵头整改事项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闭环销号。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市局巡察办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市局巡察办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推进,坚决防止巡察问题反弹反复,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市局党委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重点案件侦办及线索核查力度;开展新一轮线索集中核查行动,集中力量深挖细查,将2021年度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刑侦绩效考核;深度开展国际警务协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公安机关支持帮助,加强警种部门协调联动,强力推进境外追逃工作;组织开展黑恶案件涉案财物清缴行动,全面开展“打财断血”回头看,成立专班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住建、银行等部门协同配合,深追细查黑恶团伙隐匿、漂白资产,确保打狠打实、取得实效。 2.关于“打处违法犯罪威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严打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今年来,侵财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3.4%,其中盗抢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28.4%。深入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全力筑牢港城反诈宣防“铁桶阵”,先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在全市1498余家银行网点和1374余家自助银行设置警方提示牌。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0.7%,5月份以来,破案率同比上升5%。 4.关于“行业安全监管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加强国省道沿线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停车秩序管理,查处、驱离违法停车7500余辆次,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5类违法392起;深化路警联合治超,采取定点检查与高频次流动巡查相结合,查处货车疲劳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3类违法1.96万起;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6.9万起。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5次,组织警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共检查各类单位55737家,发现整改隐患8833处,发放宣传资料80000余份,悬挂横幅800余条;开展集中培训163次,组织现场演练83次。在涉危涉爆物品方面,将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已开展安全评价剧毒化学品企业35家,易制爆化学品企业60家。创新民爆“三化”管理,对各类民爆、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摸排检查。采取“现场教学”“送教上门”等方式,对基层所队民警进行危管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基层民警业务水平。在网约房等新业态安全监管方面,开发推广苏易住小程序,督促业主通过该程序完成网约房注册登记,共摸排登记网约房242家;组织派出所民警、辅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提醒等方式,提高业主自觉守法意识,定期召开业主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压实业主安全主体责任。 5.关于“保障执法办案的警力配置失衡”问题的整改。 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落实“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着力改善警种部门“机关化”倾向,7月9日,将89名军转干部和新警全部补充到基层一线,建立健全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做强做精专业警种部门,落实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完善业务警种执法办案机制,市局各警种部门领导干部主办案件208起,有效缓解了派出所人案比过高的问题。 6.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开展宗旨教育,组织开展公安窗口服务群众“回头看”,召开“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座谈交流会、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等,自查排查并纠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民警特权思想等问题5类28个。推进“只访一次”改革,落实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回访机制,加强重点督办、考核问责工作。 7.关于“便民服务措施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公安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58项,进度完成率100%;二是推进公安高频服务事项下放,目前全市13个派出所“综窗”已试运行,另8个派出所正在建设中;三是提高车驾管窗口服务规范度,重点做好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确保监管平台配套工作整体向前。 8.关于“侵害当事人利益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未按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不同情形,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2021年9月已退还占总数的92.82%。二是进一步规范看守所代购物品采购和配置,加快推进市拘戒所小卖部供货商招投标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警务平台问题数据排查清理,强化警务平台数据质量监管,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 9.关于“不积极履行职责”问题的整改。 对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对怠于侦查、调查的案件督促整改,清零销号;各级公安法制部门、法制员以案管中心(室)为依托,加强监督,长效管理,2018年至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1年以上未侦结的已起诉870起,带破案件362起,治安处罚案件超2个月未结的已治安处罚1101起。 10.关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的整改。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教育引导执勤民警、辅警依法全流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同时,全面加强民警、辅警酒驾醉驾查处、案件办理、安全防护、文明理性执法的实战培训,提高查处效率、办案质量和安全防护意识。 11.关于“执法不公正”问题的整改。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案件主办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压实办案主体责任。细化明确警种和派出所办案责任,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加快推进专业警种为主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对执法办案的支撑导向作用,实行法制引导侦查制度。坚持在复议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指导全市公安行政执法。 12.关于“执法权力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在执法监督管理不严格方面,建立健全执法管理监督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的全面动态掌握和研判分析,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本警种部门执法工作责任制、法制审核工作责任制、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在行政拘留未执行方面,全面梳理行政拘留未执行底数,明确“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将收拘专项工作成效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综合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单位挂牌整治,约谈分管局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在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录不实、执行不严方面,持续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大力提升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带动全警主动记录填报;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中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的线索核查、责任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效,推动“三个规定”强制记录报告工作落地落实。 在民警数字身份证书管理不严方面,开展信息系统风险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专项整治,确保应用系统全面实现数字证书单轨制登录,登记查询日志实现全量记录。制定完善《连云港市公安局公安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局数字证书使用。 13.关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一案四查”追责机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做到执法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违规办案、压案不查等执法问题保持高压高频查纠态势,对存在突出执法问题案件及时启动个案监督程序,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 14.关于“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指导和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落实队伍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机制,市局每季度分析研判队伍思想动态,及时堵塞隐患漏洞。 15.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建立问题线索排查评估机制,加强同内部监督部门联动协作;推进“三不”机制,把推动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放在重点警种和关键岗位;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警示教育匹配性、针对性、震慑力,开展警示教育182场次;强化执法领域监督,督促并会同执法部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17.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排查整改,对违规占用、借用的其他单位相关车辆全部退回;完善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申用审批、台账建立、信息登记、公示制度等制度;围绕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以及公车配备、公车加油、车辆保养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19.关于“采购招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经费管理、人员管理“三位一体”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连云港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增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依据各年度市财政《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依规实施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等内容,确保重大财务支出、资金分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20.关于“政企脱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在政企脱钩不彻底方面,2021年8月31日,市脱钩办下发关于《关于协调解决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有关款项的请示》的答复,对于市公安局和市金控集团关于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上述款项和账务处理的一致确认意见,市脱钩办予以认可。 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尚未完成清算,附属机构属性产生的隐性权力风险仍然存在方面,交警支队成立清算小组,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专业律师负责相关法律咨询,待相关债务清理完成后予以脱钩。 21.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树立从配置计划、采购、验收到登记、使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合法合规实施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及时将资产卡片更新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2.关于“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信访被救助人信访事项的核实,确保程序标准依法依规,按照“谁申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申领单位信访救助金使用监管,由信访、警保部门回访和审查审计,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23.关于“与监管和服务对象存在利益交织”问题的整改。 加快推进新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搬迁相关工作正在加紧筹备中;全面排查向各检测站分摊专网费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定期抽查外地大车驾驶人档案,建立系统核查台账,核查所有外地驾驶人居住证真实、有效性,及时预警同一地址、同一签发日期居住证,及时向核发地派出所核实情况;建立部门负责人、分管所领导分析监管机制,定期统计分析外地驾驶人受理数量、档案质量有无异常。 27.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清单,科学合理安排党委会研究审议事项及数量,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严格遵循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把程序关口,督促指导各分局、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上党委会研究审议制度,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2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定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市局党委班子、书记、班子成员2021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落实,推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2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原则性、战斗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重品行,着力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发挥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着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上的交流,充分发表意见、发扬民主,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与活力。 3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递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强市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常态化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31.关于“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市局党委班子、书记、班子成员2021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党建工作目标和责任,常态组织开展对下级党组织指导与考评,定期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全市公安党建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32.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建“三联三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党员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对市局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规范党费按月缴纳和收缴标准。 33.关于“部分台账抄袭痕迹明显”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大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各级党组织存在问题,推动严格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市局党委将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有交代和结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勇于革故鼎新。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揭露显性问题背后的隐形问题,深入分析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共性问题,制定有效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具有连云港公安特色的风险防控体系,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连云港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当前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结合起来,与推动连云港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不断深化整改工作,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巡察整改绝不脱离实际,绝不做“纸面工夫”,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各项公安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1860116,电子邮箱: lyggajgdw@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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