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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3-02-1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7日,巡察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巡察整改相关要求,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其他局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承担起相关问题的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到人到位、取得实效。各处室积极联动推进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落地落实。

三是严格检查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加强跟踪督查力度,3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巡察整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严格限定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对持续性工作和涉及面广的问题,认真研究从体制机制上推动深入解决。

四是深化成果运用,促进标本兼治。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确保重点整改任务和全面整改目标落地落实,取得实效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金融营商环境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考核引导。继续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情况”作为金融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考核主要指标。二是紧盯目标任务。定期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印发情况通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5万份平台宣传单页,向企业精准展示平台内涵、核心优势、注册方式等关键信息。在连云港日报二版头条发表文章,及时宣传平台建设推广成果。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与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沟通巡察涉及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问题,向市政府提交了2021年度我市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相关情况报告,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在2021年度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中,我局被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授予先进单位称号。五是及时做好沟通。就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征信服务板块建设问题致函省联合征信公司,督促加快系统功能建设,目前已初步具备提供征信报告功能。截至2022年末,企业累计通过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是5月份的2.39倍;累计获得授信是5月份的2.5倍。

2.关于“推动企业上市后继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后备企业排查。会同市国资委下发通知,全市国有拟上市挂牌企业进行排查,建立了全市国有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2022年10月,市政府召开第15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局关于全市上市企业培育情况工作汇报,市领导对县区和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做出了部署和要求。2022年底,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拟上市挂牌资源库及报送2023年度重点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拟上市挂牌企业排查和入库工作。二是举办专题培训。2022年10月,举办了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暨国有企业上市挂牌专题培训,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华泰联合证券专家,对全市国有企业及市相关部门业务处长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先后赴宇田制药、中复碳芯、天明机械等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四是推进重点企业上市进度。2家上市申请完成交易所审核,上报证监会申请注册,预计2023年初发行上市。2家报江苏证监局辅导。一批优质企业上市筹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五是兑付上市挂牌企业奖补资金。已兑付4家上市挂牌企业2021年度上市挂牌奖励资金。

3.关于“发展普惠金融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督促加大普惠金融发展力度。11月2日和4日,会同人行、银保监分局联合开展普惠贷款投放情况专题谈话督导,督促各家银行进一步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加大投放。二是通报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情况。联合人行、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全市银行业机构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情况的通报》,要求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多投放普惠贷款。三是加强考核推动。进一步将“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情况”作为金融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考核主要指标。截至9月末,全市银行业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同比增长27.44%,增速位居全省第5,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9.42个百分点。下一步将推动落实普惠贷款投放情况专题谈话督导要求,督促各家银行加大普惠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银行加大普惠信贷政策产品宣传力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县区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

4.关于“推动金融服务企业尚有虚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联合人行、银保监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全市银行机构续优化提升普惠市场主体金融服务水平。2022年,全市小微企业累计获得贷款占同期企业获得贷款总量的40.4%,高于2021年5.5个百分点。二是持续发挥好信保基金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功能。截至2022年末,合作银行累计发放信保基金贷款2.41亿元,基金放大倍数达到12倍,最低贷款利率仅3.65%。三是促进银企精准对接。联合召开了文旅产业项目政银企合作推进会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专题融资洽谈会,银企现场达成合作意向25亿元。目前,签约银行已完成授信17.3亿元。

5.关于“引导降低融资成本仍有空间”问题的整改。

巡察组对我市4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检查中,发现2家公司存在超费率收取的担保费问题,我局已督促2家公司在2022年8月底前将违规收取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客户。对上述2家担保公司的违规行为,我局在年度监管评级中作扣分处理意见,并上报省局审批。我局将持续督促我市4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规范收费行为。

6.关于“运营发展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公司申报省级普惠金融财政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进行风险补偿。2022年,共有9家小贷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目前项目资金已发放到位。二是扎实做好行业市场准入。支持优质的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全市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2022年,新设机构1家,1家企业新设申报材料已报省局。三是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出台《连云港市融资担保公司考核办法》,推进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积极为小微和“三农”企业发展服务,截至2022年11月末,在保余额突破75亿元。四是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暨协会交流活动。2022年12月,组织开展小贷行业业务培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行业监管政策,不断提高企业业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小贷协会组织企业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审议协会会费议案,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7.关于“执法监管力量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形成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自身业务学习。对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关注、深入学习。出台了《连云港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设区市金融监管部门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同时,主动加强与县区监管执法人员沟通交流,以提升监管效能。监管执法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检查,提升监管执法专业性。下一步我局将落实省局要求,进一步稳妥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清理压降工作。

8.关于“检查结果应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监管效能。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做好企业违规问题的跟踪问效,截至2022年9月,所有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对4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下发整改通知书、监管意见函、行政指导书10份,列入非正常经营企业4家,整改通知书的事项已经整改完成。二是建立定期公示制度。每半年更新一次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2022年9月,已在官方网站公示最新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目前,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批复日期是9月27日,已在网站公示。三是强化分类监管。根据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结果,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2022年,共有4家企业列入非正常经营类名单。

9.关于“对下业务指导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活动。2022年12月,组织辖区监管部门、小贷公司开展线上业务培训,解读行业监管政策及《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开展调研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县区开展专项调研,指导业务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巡察整改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海州区、赣榆区开展调研督导,听取辖区监管部门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工作台账,对金融风险进行研判。三是召开专题会议。2022年9月,组织召开各县区金融办主任座谈会,专题研究安保维稳等各项工作,督促各县区开展风险点排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四是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印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办结时限,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督促各县区提高审批工作服务效能,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目前,需要办理外部董事、典当股权变更的审批事项均已办结。

10.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收支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相关财务事项。在2022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对需采购物品、服务等成立专项询价小组,由询价小组与商家对需要采购的物品、服务等进行询价,经询价小组商议。

11.关于“会计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关于“未对公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支付”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报销结算方式,凡是能通过转账支付办理的,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关于“公务出差审批手续”问题,严格落实出差审批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务出差审批单》,报局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后方可出行。严格执行出差先审批后出差、无出差审批手续或无特殊情况先出差后履行书面报批手续均不允许报销。关于“记账凭证仍无审核、出纳人员签字,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的问题,调整配备财务人员,配齐配全财务会计、出纳人员各1人,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完善记账凭证审核、签字,加强内部财务制度监督制约。

1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每年年初、年中召开党组会分别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和半年党建工作总结,2022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2次;制定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确定“打造党建引领助企发展的‘金’字招牌”为年度“书记项目”,做好党建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13.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内容不漏项。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工作政策法规学习。2022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集体研讨7次。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2022年,局领导撰写调研报告5篇。

14.关于“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局党支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党支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程序,经市级机关工委同意,2022年9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做到每月收缴党费,给缴费人员开具党费收缴凭证,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仪式感,每月将党费交纳到市级机关工委指定账户;用好本土红色资源,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赴省级廉政文化基地、孔望山廉政专线实境教学,通过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进一步激发党员政治热情,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15.关于“干部培养任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2022年8月,局党组严格按照程序对7名干部的职务职级进行了调整,提拔2名85后干部担任中层正职,进一步优化中层正职干部配备,综合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再由同一人兼任;加大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锻炼力度,选派3名干部分别到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工作专班、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组进行实践锻炼。

16.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阶段工作,持续规范干部选用程序,2022年8月对7名干部的职务职级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了调整。

17.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组织专人集中开展局管理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重点查看“三龄两历”认定情况,做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登记,重点核定专审表,针对缺少材料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入档。修订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重要材料入档期限,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等,推动局档案审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

二是忠诚履责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党组表率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精准施策,推动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港城奋力实现现代化贡献金融力量。

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加强跟踪督办,尽快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落实到位。

五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同时,剖析问题根源,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建、党组议事、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金融工作高质开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26796;邮政信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邮编222006;电子邮箱85825131@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