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本级巡视巡察 > 整改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4日,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的主要事项,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三清单”。2021年7月3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士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印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坚决服从,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照反馈的问题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整改工作方案,聚焦聚力破解问题,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士为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局办公室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每周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每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讨会,多次征求整改思路建议,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排查认领问题,层层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做到每项整改措施都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持续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深挖问题根源,健全规章制度;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专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职责分工,边纠边改,确保一项一项“挂账销号”。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局党组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学习研讨《退役军人保障法》,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文件,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重要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纳入“三重一大”议题。利用“周五大讲堂”,局长王永士专题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处室分专题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组织退役军人工作知识测试。

2.关于“未能及时承担《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责任”问题的整改

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到海军某支队、连云港武警支队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宣传专栏,上传《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内容75条。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对《退役军人保障法》作宣传解读。在各级服务中心(站)摆放《退役军人保障法》、折页等文本15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指导各县区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举办户外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折页5000份,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活动10次,参与5600人。与省同步开展保障法知识问答。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负责人来局宣讲《行政处罚法》。

3.关于“局党组未能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牵头协调职责”问题的整改

按照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筹备、协调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印发《2021年度中共连云港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明确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要求相关单位定期报送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对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五有”的批示要求。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督查通报,督促成员单位联络员适时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关于“自组建以来,局党组未能积极协调和认真筹备召开市委‘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问题的整改

根据我市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参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今年3月份调整情况,9月7日已向市委上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方案,市领导已作批示,待警备区相关领导到位后发文,年内召开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提高会议质量,就部队急需地方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对一些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将提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8月3日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请会议研究涉及成员单位的问题两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由市委督查室牵头适时开展督查、退役军人事务考核工作已纳入2022年全市综合目标考核。8月20日市政府召开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下一步将报请市委适时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关于“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落实、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水平与上级的要求、退役军人的期盼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依据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印发《2021年度中共连云港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落实。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媒体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着眼化解存量问题、防控增量问题,着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其实际功能,8月对全市镇(街)及300人以上村(社)服务站进行全覆盖巡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并以视频调度的形式不定期对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9月10日召开“远学枫桥 近看新安”高质量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会,全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9月23日至24日,配合市委督查室对全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行督查并通报。全市180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落实“五有”要求,解决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6.关于“局党组在强基固本、抓好基层基础基本建设,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抚恤优待、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方面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加强安置岗位预审、待安置服务管理以及宣传氛围营造,在连云港日报、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阳光安置”专栏。落实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安置岗位方面的有关要求,各县区提供不少于退役士兵安置人数100%的岗位计划、市直提供不少于安置人数20%的工作岗位计划,目前,市属国企岗位73个、市属事业单位岗位采集10个,各县区安置岗位301个市局已经全部预审,确保岗位数量和岗位质量。加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全面提供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一站式返乡报到服务。组织返乡见面会(欢迎仪式)等,对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逐人开展面谈,宣讲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出台《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连退役军人〔2021〕45号)和《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连退役军人〔2021〕46号),从8月1日起再次提标。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共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000人次,发放优抚慰问金400余万元,为685名企业退休“两参”人员发放“八一”专项慰问金137万元。开展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完成市政府50件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开展为1.2万名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完成174人疗养任务。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正式成立并运行,共筹集资金210万元。与省扬子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合作,开展急难特困退役军人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大学生助学活动,已资助13人,其中,向6名困难退役军人子女发放助学金各8000元,向2名急难特困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5万元。下一步将组织军转干部返乡见面会、岗位说明会、岗位推荐会,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常态化落实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抚恤优待、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7.关于“局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精力投入到退役军人事务上不够”问题的整改

及时调整党组成员的分工,加强对业务处室的领导。清退所有借用人员。根据队伍建设需要,采取上挂下派方式,充实加强业务处室的工作力量,提升业务能力,规范相关手续,提高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和水平。

8.关于“督导县区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格局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督促县区及时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目前已有3个县区召开会议,其他县区都已筹备好,根据县区委的工作安排适时召开。督促县区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自查;组织人员分组对各县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适时开展视频调度,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突击抽查,9月23日至24日,对问题突出单位提请市委督查室牵头相关单位督查并通报,确保落实“五有”要求。以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为抓手,推动县区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9.关于“未能通过深入基层摸实情、种‘试验田’、树立和培养典型来指导基层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问题的整改

对省下发文件都能详细了解县区相关情况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拟定文件下发。局党组成员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深入所联系的县区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连云港市创新机制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法,被东部战区双拥工作简报刊发。召开“远学枫桥 近看新安”高质量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会,强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徐海被评为省“最美退役军人”。出台《全市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工作,选择海州区作为试点单位。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工作,成熟后在全市推广。

10.关于“对上级不同层级下达的名目繁多的统计、评比竞赛、网络平台建设等,未能从实际出发积极向上反映,并做好统筹整合工作”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各类统计、评比、网络平台情况,统筹安排整合,对与工作职责联系不紧密的事项,能减则减;通过信息考核季度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县区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关于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整理上报力度,上报信息67条。

11.关于“市局机关处室与所属事业单位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对照机关处室“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对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梳理,划清权责边界,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退借调工作人员,充实事业单位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工作人员交流锻炼、上挂下派力度,提升业务能力。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强军供站建设,配强军供保障队伍,提升军供保障综合能力。

12.关于“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加强接访人员的思想教育,提升接访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政策解答能力和服务接待能力。建立机关业务处室领导到服务大厅值班接访制度。服务中心开通12397退役军人智能服务专线,对来访退役军人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详细记录,按程序做好批办工作,编印信访周报13期。

13.关于“自局组建以来,对不完成指令性安置退役军人任务的单位从未行使过行政执法权”问题的整改

根据《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系列文件精神,针对移交安置工作,梳理违反移交安置政策落实表现形式,印发《连云港市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实施方案》,明确移交安置政策落实“回头看”和送新入职退役军人报到的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意识,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日常收集到的问题上门执法、宣讲政策、纠正问题,已经纠正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退役士兵到岗定级等事项。

14.关于“承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式方法简单陈旧,学用脱节”问题的整改

按照省厅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黄页,遴选有实力有担当的优质民营、公办机构共同承担退役军人教育承训工作。实施“浪花计划”,退役军人培训合格后从事海员、船员工作,月收入可达1.5万以上,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开设无人机应用、短视频制作、网络直播等共80多个技能培训专业,供退役军人选择。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培养,实现培训即就业。组建由39名成员组成的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对接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中介服务。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滚动播放相关单位用工信息。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手册》2万余份。

15.关于“在推进市公共服务方面给予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加大对优抚对象游览景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确保优先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为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61次,悬挂新增“光荣之家”牌匾228块,走访慰问驻连部队和驻训官兵,赠送慰问品415万元,开展送演出进军营10场,投入30万元为部队免费安装净水器、营区路灯等设备,协调落实109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市县区共同发力为部队兴办实事。8月初召开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启动仪式,共筹集资金210万元;协调省扬子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开展帮扶急难特困退役军人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大学助学活动,已资助13人,其中,向6名困难退役军人子女发放助学金各8000元,向2名急难特困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5万元。

16.关于“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党组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带头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头开展理论学习,带头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持续打造“连惠兵”服务品牌和“永葆初心、建功港城”党建品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点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担责。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一次性3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不包含人员工资等常规性支出)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梳理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内审工作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经费管理制度等5份文件。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利用节假日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利用职务晋升、人员调动、纪检监察组来函等时机开展廉政谈话。9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十八大以来党内政策法规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党纪法规,邀请市委巡察办领导来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讲,开展“守纪律知敬畏、强作风促发展”主题党日,组织参观市纪委承建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史专题展。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够细化,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层层签定党风廉政承诺书,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教育,根据纪检组的要求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党风廉政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18.关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与促进践行初心使命结合不紧,正风肃纪、激发正能量不够”问题的整改

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实施“一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持续擦亮“连惠兵”服务品牌,着力为广大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驻连部队官兵办实事解难题。“连云港打造‘连惠兵’品牌,用心用情做好服务”文章被省委办公厅工作简报采用。目前已完成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试点,落实为部队办10件实事,开展“港城百年英烈”事迹展,编撰《“70年70人”抗美援朝老兵事迹》,清明期间祭扫烈士墓1731座,代亲祭拜烈士1958位,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为86名安葬在外地的连云港籍烈士和外地安葬在连云港的烈士寻找亲人,完成残情鉴定工作和换发残疾证工作,推进1000家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戎耀之家”规范化建设,联合爱尔眼科医院开展“优抚爱眼公益行”,提供“三免六优先”等服务,惠及连云港市户籍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及直系亲属,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办理社保接续,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定向提供10483个就业岗位,设立400万元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推动解决政策之外、情理之中的实际问题。用心用情服务广大退役军人,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19.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已经对接财政、审计部门,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对部分财务票据予以整改落实,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0.关于“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出台《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试行)》,修订《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出纳、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报销附件齐备。

2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内审规定,规范专项经费使用流程。已对江苏海洋大学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督促第五期军转干部培训班认真落实教学方案,做好下学期课程培训工作。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数据资料上报和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苏退役军人函〔2021〕14号),审核2021年各县区教育培训台账。对接市财政,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教育培训资金分配、拨付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下一步将常态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

2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党组会记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新修订的《中共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议事范围中增添了学习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性文件,以及研究决定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材料准备方面由原本“主办处室最迟应在开会前1个工作日直送党组成员审阅”改为“相关处室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于开会前2个工作日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提前1—2日分送参加会议人员。紧急或保密事项也可会议现场分发。”新的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会议内容可根据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编发会议纪要。 党组会议记录已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记录。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把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24.关于“对干部选任程序细节把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标准进行再细化、再规范,建立办公室和局分管领导层层把关机制。对前期选拔任用干部的任职时间与党组决定时间不一致问题,按照党组决定的任职时间,认真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25.关于“对退役军人业务骨干激励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干部培训选拔程序等事项。制定局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已完成,科技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方案正在有序推进。

26.关于“对重要岗位上的中层干部用得多培养少”问题的整改

加大重要岗位上的中层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制定局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序时推进中层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利用“周五大讲堂”,邀请专家、领导开展政策法规培训讲座,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开展干部挂职锻炼,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的网络培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养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

27.关于“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开展季度党建督查,指导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省厅7月23日印发的《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各县区对接属地管理的16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特别是长期在异地生活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所在党支部,了解其参加的党组织活动和党费缴纳情况,为口袋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建立“一库三本账”,掌握退役军人详细信息,并通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与党组织共同加强对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管理。下一步将出台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意见。

28.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健全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每月组织的党员固定学习日活动,并实施签到制度。7月16日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参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积极参加“学习党史增信念,缅怀英烈强党性”“两在两同、齐心抗疫”“学讲话、悟思想、励斗志、强担当”“学习开山岛精神,争当新时代标兵”“守纪律知敬畏、强作风促发展”等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加“学党史、悟思想”“学党史、办实事”“学党史、开新局”集中学习研讨等。

29.关于“党建工作形式、载体缺乏创新,党建活动对党员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丰富党建工作形式和载体,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党员观看党史学习教育电影、话剧、音乐剧、交响乐等,组织“港城百年英烈”事迹展,加强党员教育。开展“学讲话、悟思想、砺斗志、强担当”主题党日,参观“雷锋车”组先进事迹展馆、王继才纪念馆。开展“两在两同 齐心抗疫”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参观苏鲁交通线革命历史陈列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党要管党,落实“两个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紧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要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为重点,对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细,以更高标准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篇文章”。

三要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和其他方面的问题,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问题压力转化为提升能力和素质的动力,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62515;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邮编222000;电子邮箱tyjrswjxx@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