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日,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部署,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于8月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带领分管部门、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全系统上下联动推进,形成了整体整改合力。全系统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和相关业务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开展谈话情况25人次。8月中上旬,局分管领导带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对各直属单位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提出相关要求,督促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9月18日局党委会同派驻纪检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9月30日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门听取双报告、双公开上报材料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推动重大规划计划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 一是加强主动作为,向上争取支持,抢抓政策调整窗口期,积极突破交通建设存在的政策性障碍问题。一方面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提请从政府层面协调解决交通建设面临的政策性障碍问题。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完善工作对接机制,抢抓政策窗口期,全力争取将“十四五”交通项目涉及到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资源空间要素制约问题予以突破,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目前,经积极争取,我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已获省级采纳,并于今年4月上报自然资源部;涉及公、铁、水、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共计230个项目的用地红线于今年6月全部提交市资源局,纳入当前国家层面正在组织开展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与市资源局签订了《党支部结对服务协议》,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对接机制,实时协调解决交通规划及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问题。二是加强沟通衔接,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市、县区两级发展思路的协同性,科学排定“十四五”重点项目。经前期县区意见征求、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与省级规划衔接和项目多轮过堂,目前“十四五”交通重点项目计划编排已基本稳定,《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送审稿)》已编制完成,9月底完成规划评审,10月与市发改委衔接并按要求组织报批。三是会同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认真梳理、科学编制2022年省、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明年实际情况,7月下旬以来,经过三轮“一上一下”和多次过堂核实,目前2022年省计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并报省厅系统。同时,对2022全市交通重点项目计划进行了摸排和梳理,计划四季度启动市计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并纳入市政府2022年度城建交通文旅建设计划。四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督查推进力度,9月底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机制。同时,开展常态化跟踪督查,每月跟踪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开展现场督查,及时掌握计划推进落实情况。目前,已建立月度项目报表制度,计划10月上旬开展三季度现场督查工作,赴各县区和项目现场实地察看,掌握项目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项目按照既定计划序时推进。 2. 关于“推进‘以港兴市’步伐迟缓”的整改。 一是提升港口集装箱通过能力,29、30泊位改造升级为15万吨级前期准备全部启动开展;徐圩港区集装箱码头陆域形成正加快建设;专用LNG集装箱堆场改造工程正在办理备案手续,其它前期工作同步开展,计划10月底建成投用。二是持续发挥集装箱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激励效应,主动与各家船公司紧密对接,及时把握航线、舱位变动情况,截至8月份,累计新开5条集装箱航线。三是放大“两基地、一班列”示范带动效应,国际班列方面,8月连云港中欧班列完成405列,环比增长19.1%(增长率位于全省第3位)。新开波兰班列,连云港实现至土耳其、德国、波兰“南北双线”整列运输。国内铁水联运方面,截至8月,港口铁水联运完成45.26万标箱,同比增长10.9%。四是加快集装箱业务上量,督促港口企业加大揽货力度,累计走访客户200余家,港口集团分别与江苏金典、江苏振阳、盐城逸美、宿迁尤佳手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较2020年同期增长31%。截止8月末,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32.28万TEU,同比增长3.71%。五是推进两翼港区码头和集疏运系统建设,盛虹炼化港口储运公司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和4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泊位具备生产条件,取得了港口经营资质,计划10月正式靠泊作业,及时办理了徐圩港区46-47和48-49液体散货泊位的安全审查,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3. 关于“转型升级明显滞后”的整改。 一是做好智慧交通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6月编制形成《连云港市智慧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9月修订完成《连云港市智慧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于9月底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完成规划报告。二是加强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对现有的信息化平台进行整合升级,连云港综合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功能模块开发,省厅数据已对接。目前系统正在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系统完善,修改完成后平台将试运行。同时我局启动交通综合安全监管平台二期建设,现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三是落实“应建尽建”的要求,6月会同港航中心编制《连云港市港口岸电三年建设计划》。完成辖区内所有具有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企业的岸电检测与改造,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省厅“绿色交通云平台”系统。积极对接国家电网和码头企业,协调推动我市千吨级以上泊位纳入国网公司的岸电建设计划,同时配合推动连云港籍船舶受电设施的改造,确保岸电用电量逐年提升。四是对港口燃油港作车辆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实时掌握确切数据。加快淘汰国一及以下高排放港作车辆,目前已基本完成淘汰,2021年全部完成淘汰。对国二等港作车辆加装尾气处理设备,使用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加强尾气监督监测,符合排放要求。加大投资加快购置国三以上港作车辆,近两年国三以上港作车辆更新约100台,2022年计划继续购置更新60台,国三以上及新能源港作车辆将达到260台以上。五是强化督促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专项执法组,对该项工作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促,促进港作车辆更新升级。 4. 关于“高速公路建设推进缓慢”的整改。 一是加快连宿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10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用地组卷报批、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工作,12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二是积极做好连淮高速公路扩建征地拆迁等服务保障工作,7月完成稳评报告编制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8月基本完成用地协议签订,9月基本完成房屋协议签订,目前积极推进附属物拆迁工作,力争10月完成林地手续办理,12月底前完成计划投资7.5个亿。三是结合生态红线调整优化等专项工作,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力争取将“十四五”期间拟建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到的生态红线等政策制约问题尽快予以破解,确保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具备可操作性。 5. 关于“干线公路建设缓慢”的整改。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经前期多轮对接、征求意见及逐项过堂,“十四五”共排定公路项目34个,计划投资约394亿元,着力推进连淮高速扩建、连宿高速公路、机场大道(233国道)等23个重点项目和沈海高速扩建等11个规划储备项目,推动“十四五”期间干线公路建设取得实效。二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目前我局已将344省道项目作为首要重点保障项目,第一时间将项目用地红线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力争尽快解决基本农田问题并取得用地批复,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242省道项目,经与省厅汇报争取,并积极与市开发区沟通协调,目前,市开发区正在加快推进仅剩的排淡河桥的桥面工程施工,计划年底建成,届时将实现242省道的全线贯通,保障242省道全面通车。三是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新机场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于7月建成并完成交工验收,9月16日正式投入运营;233国道海州南段初步设计已获批,灌云北段初步设计即将批复,年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批并启动征地拆迁,2022年全面开工建设;南疏港公路完善工程12月底建成通车。 6. 关于“港航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的整改。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牵头完成《关于高质量推进“千万标箱、东方大港”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于7月27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为港口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经多轮对接、征求意见及逐项过堂,“十四五”共排定港航项目43个,计划投资约180亿元,着力推进30万吨级航道二期、40万吨矿石码头、庙岭集装箱15万吨级泊位、宿连航道等32个重点项目和赣榆港区南防波堤等11个规划储备项目,推动“十四五”期间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二是争取政策支持。顺应国家围填海政策管控趋势要求,采取既有泊位改扩建、等级提升等方式推进码头泊位建设,提升港航基础设施水平,据此开展《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报批工作,于9月12日召开省级部门意见征求会,计划9月底向省政府反馈意见,10月召开部省联合审查会议。同时,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协调解决宿连航道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制约问题,9月13日赴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宿连航道建设方案和推进计划,已明确后续推进路径。三是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连云港区段已完工,徐圩港区段累计完成疏浚量6600万方,完成总量的67%;徐圩港区四港池46#-47#液体散货泊位水工部分基本完成;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六港池64#-65#液体散货泊位已开工建设;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岸线延期获交通部批复;赣榆港区6#液体散货码头正在推进码头疏浚及水工施工。 7. 关于“农路建设质效不高”的整改。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提请把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排名,提请市财政建立市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拨付挂钩的考核奖惩制度。二是严控建设质量。坚持把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步”落在实处,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同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三是加强管养监督。逐步建立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督促县区落实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四是加强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安全、养护、建设工作检查,并予以通报,通报报送县区主要领导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建立“四好农村路”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养、管、运的全面协调发展,使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8. 关于“环境污染问题多发”的整改。 一是强化常态意识,专门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年初制定《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定期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查推进。三是强化督导意识。采用“双随机”方式,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深入企业、工地进行突击检查督查。 9. 关于“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的整改。 一是支持配合连云港海事局和市农村农业局(海洋渔业养殖主管部门)对港口航道及港口水域的碍航养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航道管理维护主体责任单位给予相应资金保障,港航执法单位配合渔政、海事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马腰危险品库区于7月份全部拆除完毕,并进行了专项验收,保证了南疏港专用道路库区连接段全面施工。三是加强对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构筑运输安全屏障。 10. 关于“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整改。 一是对设置在绿化带内的38个公交站点进行梳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个公交站点进行硬化处理并铺设人行道砖,方便市民乘车和车辆安全停靠。二是积极协调省铁路办、国铁上海局集团等,在第三季度运行图增开连云港始发至北京车次。优化城市动车的运行时间,强化城市动车与高铁衔接,让乘坐高铁的“最后一公里”更畅通。开展连云港东站开行动车方案研究,探索实施路径,积极协调国铁上海局集团做好相关争取工作。 11. 关于“高铁站“零换乘”尚未实现”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政府最新工作部署,连云港高铁站北广场规划建设由海州区政府作为主体推进实施,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方案的前期研究工作,目前相关规划方案研究成果已基本完成。二是进一步优化高铁站周边公交场站布局,推进高铁站公交场站改造,对高铁站周边A区(邮局)、B区(国泰医院)公交场站进行改造,增设道闸进行封闭管理,预计10月初完成。公交场站改造完成后,机场专线公交线路将在A区始发,实现高铁到机场“零换乘”。三是在原有高铁站出站口道路及指示牌基础上,增设30余块空标、地标,不断完善公交导乘指示,引导乘客前往对应站点乘车。四是在高铁站地下停车场现有两条出租车候客专用通道南侧,已增加1条出租车专用候客通道,满足高峰时段出租车候客需求。五是结合高铁站铁路到站时间及市民夜间出行需求,延长公交B1K线、BRT环线、4路、60路、22K线、203路等6条线路运营时间,进一步提升公交夜间服务保障能力。 12. 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彻底”的整改。 一是落实普货运输经营许可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从7月5日起,将普货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安排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同时增设便民服务点,在从业服务便民点同时开设普货运输经营许可办理窗口,方便群众企业自主选择就近办理。二是进一步做好赋权事项的审管衔接。针对与徐圩新区签订协议明确赋予的174项监管职责事项中仅承接28项的情况,与徐圩新区对接进一步明确146项未能完全承接到位的交通运输监管职责赋权事项的承接时间、承接部门和承接要求,夯实承接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衔接,确保监管承接无盲区。三是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连云港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日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2021年4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目前,监管招投标项目全流程项目占比已达到100%,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便利度。 13. 关于“理论武装有欠缺”的整改。 一是高质量开展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巡察以来,局党委共组织12次中心组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历次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有关安全生产、防汛抗灾等批示精神,重点开展党史教育专题学习。中心组还结合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了交通行业政策学习,切实将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以来,局党委党委会三次研究听取意识形态有关工作,三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有关意识形态最新要求,修订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局主要领导专题做意识形态党课辅导,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还专门组织对局属6家直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调研,切实摸清基层单位实情,指导基层单位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各业务分管领导多次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5月和8月,局分管领导分别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督查和意识形态督查工作,深入各直属单位就干部职工当前工作状态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全局系统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各支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同志思想动态,高质量组织开展了支部组织生活会。 14. 关于“教育引导有差距”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交通典型培树工作。结合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工作,5名党员、2名党务工作者、5家基层党支部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两优一先”表彰;二是全面扩大交通主流宣传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40余篇,完成2次央视直播活动,连云港交通走进央视新闻联播;在连云港日报策划推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助推港城高质发展》专栏36期,在苍梧晚报策划推出《民生交通,服务出行》专栏36期,在连云港市电视台《交通新干线》栏目播出电视新闻近30条,编印行业报纸《港城交通》16期,开展新闻发布会1期;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管理。通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调研,并下发正式通报,强化了全系统特别是各基层单位对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视力度。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收看意识形态安全宣传片,增强了全体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政治敏感性和判断力,坚决避免发表不实言论等情形发生。积极筹划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计划10月中下旬具体组织;四是加强局属平台载体运营维护。加强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关注量突破1.7万人,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布信息1400余条。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的维护,保持各个板块及时更新,其中,之前滞后的“党建人才”“党风廉政”板块,明确专人负责,巡察以来已更新32条。 15. 关于“舆情处置有不足”的整改。 一是发挥舆情监控系统作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舆情实时监测、报警和应对工作,分析研判交通运输舆情动态,编制专题舆情报告8篇。二是落实舆情处置各项制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对全系统意识形态特别是舆情工作进行研判,及时把握行业最新形势;严格落实舆情处置机制,今年以来反馈处置一般舆情20条,均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强化各直属单位舆情处置工作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推动各直属单位均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处置等全流程制度。四是拓展舆情收集及处置机制。成立市交通运输局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交通运输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12328、12345等热线平台进一步拓展畅通了交通运输舆情汇集、处置渠道。 16. 关于“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整改。 一是通过制定调研计划和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大基层调研开展频次,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二是5月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督查工作,就机构改革后续相关工作征求了部分干部职工意见,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三是9月,组织召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机构改革完成情况,研究解决机构改革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7. 关于“形式主义时有表现”的整改。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领导班子调研工作方案》,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成果质量,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计划安排到基层参与各项活动。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与质量,精简公文数量,确保公文办理科学规范、严肃权威。 18. 关于“争先创优氛围较弱”的整改。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活动、“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先锋队擎旗手”、“争扛红旗、争建新功、争当先锋”、党建引领“四个在前列”“奋进新征程、勇当排头兵”等系列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担当作为、比学赶超,在系统内形成争先创优氛围,在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中勇当排头兵。二是依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劳动竞赛活动,激发交通建设战线上广大劳动者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劳动热情,确保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管理的通知》,规范内容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审查机制,建立完善审核审查记录档案,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四是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管理人员账号表》,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账号使用人、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确保门户网站安全有序运行。同时督促信息录入人员注意使用录入框下的红色“错别字检测”按钮,并加强人工复检,严格甄别错别字后再行发布。五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审核工作的通知》,制定《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版块信息分解落实责任体系表》,对信息报送部门、审核部门,信息具体内容和具体要求做了明确的规范,同时市局定期通报网站自查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六是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推广线上宣传模式,通过视频等方式对网站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9. 关于“差旅费报销不严格”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局本级及各直属单位差旅费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补贴。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支出控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控制。三是全面启动直属单位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单位各项支出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控。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组织财务规章制度专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20. 关于“业务培训审批不合规”的整改。 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对培训计划审核、外出培训控制、培训过程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21. 关于“统领全局能力有欠缺”的整改。 一是争取连云港港口规划定位提升,经前期争取,连云港港已纳入《国家综合交通立体网规划纲要》,规划定位提升为“国际枢纽海港”。二是积极协调争取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4月11日就《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赴交通运输部沟通汇报。三是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21日赴生态环境部汇报《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评审批相关事项。四是争取省交通运输厅于9月12日召开《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省级部门意见征求会,为部省联合审查奠定基础。五是经积极争取,沿海高铁项目已纳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沿海地区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国家和省级上位规划。 22. 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 修订《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广泛征求各位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意见,近期将提请局党委会研究正式印发。 23. 关于“基层组织不健全”的整改。 以局党委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委巡察意见规范系统党建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开展党支部成立选举、党支部“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建信息宣传等提出要求、明确时限。目前系统内47个党支部均已完成成立、换届工作,请示、报告、批复流程规范进行,支部书记、委员均已正式履职。 24. 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二是强化班子成员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书记及时对组织生活作出安排,明确组织生活纪律和讲党课纪律。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支部开展讲党课至少一次。三是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点执行“五化一评”党建工作模式,开展党建季度巡查工作;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将“三会一课”等有关要求作为党员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各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题和详细内容等信息,做到准确、完整、清晰。 25. 关于“履行党员义务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文件,促使每个,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印发《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等文件,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党风廉政建设会商会,听取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进一步落实市作风大会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全系统对照权力职责,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流程及防控措施,8月中旬,将廉政风险信息录入市纪委监委“智慧监督系统”。 28. 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不够”的整改。 一是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局党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廉内助”警示教育座谈交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廉政进工地”宣讲、寄送“廉政家书”、征集廉政家风家规、廉洁征文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梳理排查年度项目建设情况,印发《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约谈管理办法》,提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水平,1—8月,监管交通行业建设领域招投标项目100个,交易金额10.684亿元,节约资金0.5547亿元,公开招标率100%,不见面交易率100%。三是举办全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紧盯重要节点,印发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的通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公务用车封存、假日值班值守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四是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在全系统传达《省纪委监委通报东海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市纪委监委关于五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29. 关于“主动执纪问责意识欠缺”的整改。 一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内控制度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职工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多方面监督。二是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全系统开展廉政谈话1800余人次,个别提醒谈话1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配合做好纪律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等环节工作,实现监督常在、违纪必究。三是落实《连云港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约谈管理办法》,通过工程廉政约谈,教育引导工程建设参建单位人员落实廉政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强12328交通热线、12345政府在线管理工作,一旦接收到违规违纪线索,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信访案件、信件接收办理工作,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处置工作,收集群众投诉违纪信息,及时上报纪检部门,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0. 关于“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和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的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工程发包管理实施细则》,完善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程序和操作要求;三是组建专家库,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发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内控要求组织开展发包工作,组建限额以下项目评标专家库,对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发包的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发包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从组建的专家库抽取;四是拓宽受邀企业来源,通过局网站公告或部门联合推荐方式邀请企业参与;五是完善档案,加强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的档案整理工作,认真核查每个项目签字情况,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按照局党委对巡察整改要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坚持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坚持思想教育、从严惩处等方面共同发力,贯穿始终,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8—85817898,85817078;邮政信箱: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邮编222006;电子邮箱:jgdw5817287@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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