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本级巡视巡察 > 整改 >
市工业投资集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3-02-1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工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9日,巡察组向工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公司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锐同志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全力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定期对各责任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责任主体和个人,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市委赋予的发展职能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四项发展职能,充分发挥碳纤维试验平台、纤维研究院、国家博士后工作站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江南大学、东华大学及国家纤维创新中心等高校院所及行业企业合作,加快推进纤维下游应用制品以及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建立技术储备库,条件成熟的推进产业孵化;二是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化工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发展,强化技术研发,开发高性能、功能性、差异化纤维新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三是聚焦股权投资合作,加强沟通合作,研究利海、丰益融合发展思路,研究新的发展项目,设法协调因政策调整导致产业链发展停滞难题,推进化工产业循环发展;四是聚焦服务中小企业,加大政、银、担合作力度,大力推行“信用担保+风险分担”发展模式,实行“见贷即保”,通过批量担保与风险分担快速做大担保规模,持续增加小微及三农业务,提升“支小支农”业务比例。

2.关于“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市工业结构、重点产业布局及政策研究,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利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融资担保、科技小贷、应急转贷”等手段,主动跟进投入连云港“大石化”“三新一高”等重点产业;二是围绕促进重大项目招引与投资合作,成立集团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招商工作实施意见及奖励办法,统筹全集团招商资源,强力推进招商工作开展,推进项目落户,选择优质项目参与投资,重点抓好医药创新产业园招商工作,推进在谈项目落户。

3.关于“落实‘1+N’政策体系不到位,改革活力释放不足” 问题的整改。

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19家单位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分类指标和综合指标“一企一策”进行细化,已签订78份目标责任书,年底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考核兑现。推进中长期激励等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一是聚焦“减少亏损面,增强盈利水平”的目标任务,对两家公司试点实行超额专项奖励机制;二是推行“持股激励”,积极协调有关公司混改工作,推进落实核心骨干员工在11月底完成持股;三是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的实施意见》《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盘活一池春水。

4.关于“企业改革改制进程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两非”企业、“僵尸企业”“三类参股企业”等应退未退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加快推进政府实施对3户“僵尸企业”土地收储计划;三是加强与参股企业的沟通;四是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加强沟通,稳妥处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人员身份等问题,全面完成混改工作;五是全面总结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经验,并制定混改方案,适时开展混改工作,增强企业活力。

5.关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灌西投资公司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对灌西投资公司就办社会职能移交或存在的人员身份、土地权属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提出移交思路,并就移交工作与灌云县进行洽谈;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剥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灌云县、市相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不承担食品安全等行政性职能;三是以灌西投资公司办社会职能为抓手,对权属单位办社会职能进行专项调研,对相关政策单位进行再宣贯,确保集团所属的各级子公司不再接收任何办社会职能,推动企业瘦身健体、轻装上阵。

6.关于“防范金融风险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科学投资决策的水平,对基金类股权投资项目要把建立退出机制作为参与投资的基础性指标,进一步缓解公司发展对融资性债务的依赖,根据集团战略规划和发展要求,科学制定和实施2022年度融资方案,着手2023年融资方案规划编制,做好银企战略合作,适时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各相关单位将实时跟踪诉讼进度及欠款单位经营动态,尽一切可能追偿债权,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制定相应的清收奖励政策,严格控制客户授信;三是根据催收进度计提实质性坏账,根据欠款情况发起法律诉讼,对于无法收回款项上报集团董事会及国资委审批核销。

7.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环保指标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16家权属单位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印发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环境保护工作联系点制度文件,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安全环保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权属单位开展环保问题全面摸排、改进和优化,推进专项整治和能效达标改造;四是抓好宣传教育,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会、专家讲座、线上培训等形式,加强企业环保文化建设,引导职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8.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制定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清单,督促检查16家权属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专家授课、职称考试、合作办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在目标责任书所占比重,完善安全生产千分制目标考核细则。

9.关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租赁等业务信息化管理,简化流程、完善审批;二是根据各权属企业经营性质和范围,进一步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定,“一企一策”确定各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等事项需集团研究审批的金额;三是加强对氨纶公司等权属企业“三会”运作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各权属企业进一步厘清董事会决策范围和工作流程,清晰界定党组织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四是根据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要求,科学制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核细则。

10.关于“盈利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全面分析权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管理力度,对重要指标实行量化管理;二是开展亏损企业治理工作,以2020年亏损企业户数及金额为基数,“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通过公开选聘主要经营者、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制定具体的扭亏增盈措施,并将亏损企业治理、非主业清退等工作列入年度经营考核指标中,推动权属单位落实;三是加快非主业的清退工作,2022年拟清6户非主业企业;四是加强主业投资,严格把控非主业投资,同时,根据投资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做好投资的可研、尽调等工作,提高投资的科学性。

11.关于“企业管理团队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梯队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的实施意见》《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推进“双锐人才培养计划”和调干生制度,改善人才专业结构,招聘向紧缺型、技术型倾斜,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二是推动竞争上岗,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对新调整人员实施竞争上岗,集团40岁以下中层干部配备达20%左右,其中中层正职配备不少于2名。

1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与企业发展不匹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人才兴企、人才强企”战略,出台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实施意见》,设立人才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差异化的薪酬待遇,提高核心骨干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倾斜比例,建立人才周转房等制度,降低引进人才离职率;二是出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综合实施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完善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对纤维新材料板块研发、技术型人才授权招聘。

13.关于“监管合力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以责任落实为主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属单位领导人员实行离任必审,任期满三年必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二是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搭建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联合监督检查,构建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合力;四是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监察建议书等,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对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五是扎实履行职责,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纠偏、化解风险,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

14.关于“制度执行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集团公司将严格要求权属单位根据《集团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制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细则)》;直接执行集团责任追究制度,在《企业职工奖惩办法》中明确规定5万元以下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的处罚条款,与集团制度无缝对接。

15.关于“经营监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组织加架构,成立运营监管部,统筹合同、法务、内控及风控管理,引进法务人才,紧密联系外聘法律顾问团队力量,加强依法合规管理,推动法务从事务型向管控型、服务型转变,修订完成《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法务审核与检查,指导基层单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大依法治企,加速历史遗留案件清收,法务部对历史遗留案件下发“督办函”,并纳入权属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加快金融版块不良代偿催收,向担保、小贷和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下达本年清收、回款等考核指标;三是提升治理能力,通过集团组织培训和企业自培方式,加强企业干部的法制学习,开展普法教育,在法律培训中引入不正当竞争案例,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意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16.关于“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资产专题摸排调研,摸清底数,全面、详细掌握集团资产情况;二是对集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重新进行设计、建设,将账面及账面外资产全部纳入管控;三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四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集团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范资产经营管理行为;五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对于因工作失误等导致的资产流失情况进行追责。

17.关于“资产闲置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对集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重新进行设计、建设,力求通过该系统对资产的使用、管理、经营情况进行系统、整体、全面的把控,及时发现闲置情况;二是对各权属企业闲置资产进行梳理,并对闲置原因等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出台《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在集团官网开辟资产盘活专栏,对于具备租赁条件的资产将在官网定期推送招租公告;四是加强对工业类企业闲置、报废机械设备的盘活及处置的指导,对于报废设备进行及时处理;五是加强市场需求调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督促各权属企业对市场接受度低的产品要及时进行调整,对闲置生产线定期进行改造升级,适应市场需求。

18.关于“投资管理乏力”问题的整改。

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设立市场化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基金管理运营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及回访等制度体系,修订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管理规定》《代偿及风险项目复查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19.关于“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催收进度计提实质性坏账,根据欠款情况发起法律诉讼对于无法收回款项上报集团董事会及国资委审批核销;二是2022年6月起青口公司派专人多次去开发区环保局、财政局申请协调返还、收回该笔款项。

20.关于“部分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集团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尤其对账面外资产的情况进行排查,并将其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的全面把控,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于土地证被其他主体确权、占用情况进行逐一分析研判,通过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责,实现对该类情况或存在风险的把控;三是加大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力度,依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构想,同时研究并出台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对于资产购买、使用、租赁、转让等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维护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体系;四是建立资产经营管理检查工作制度,每年对各级子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提交总办会审议;五是建立资产经营管理监督体系,广泛接受内外部监督,对于职工群众关心的资产经营管理重点、风险点,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反馈。

21.关于“政治引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内容与党委会通知一起下发、与党委会研究的议题保持一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最新重要会议精神,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记录笔记、撰写心得;二是加大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力度,为基层党组织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常态列席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理论中心组巡学旁听,把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主题党日等制度,作为“定级”管理的重要依据。

22.关于“班子履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兼职情况按要求进行履职报备。目前,集团一副总经理已退休,不再兼任下属公司相关职务;集团公司一副总经理已辞职;集团公司一副总经理不再兼任研究院院长;集团公司总经济师不再担任房地产公司法人。二是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正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确保决策执行规范化。

2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议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方式、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二是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一把手”不先定调子,划定框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24.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程序,规范党委会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照上报调整方案进行选拔任用;三是加强对试用期满新任干部的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任职。

25.关于“对关键少数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落实责任为关键,推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二是强化教育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注重动态管理,落实提醒约谈制度。

26.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任务和要求作为各级党组织中心组重要学习议题,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层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责任内容,完善责任清单,通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年度述责述廉、日常监督、民主评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三是严格督查考核,通过检查《履责记实手册》、与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座谈等方式,强化日常督促检查,严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与薪酬绩效和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27.关于“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放大警示教育成效。分类施治,通过督促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约谈等,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活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材料等抓实广大党员日常教育,同时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注重家庭、涵养家风,做好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三是深化以案促改,提升治理效能。突出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推进源头防治工作,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解决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

28.关于“攻坚克难勇气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亏损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推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设备运转率、产品优等品率控制在90%以上;二是通过土地增资等方式降低集团资产负债率;三是依托招商资源统计工作,将县区、板块征地补偿金、地上物补偿等纳入统计范围,将其作为招商引资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通过资产排查,对各类债权情况进行统计,纳入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范围,加强债权的集中、统一、规范管理;五是加强对征地补偿金等债权的清收力度,制订《年度征地补偿金催收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加大目标奖惩力度,促进清收力度提升。

29.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清理,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及时予以纠正,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费用;二是完善发放制度,集团于2022年7月出台《进一步规范工资性津补贴发放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规范工资性津补贴的发放;三是强化责任督查,不定期对各项津补贴和福利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30.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集团于2021年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有车辆管理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坚持实施一车一卡、定点维保、节假日封存等,全面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费用管控,充分运用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公务车辆运行情况,同时不定期对派车单、维保记录台账等开展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加大督查抽查力度,做到严在经常;三是保持惩治震慑,严查“车轮上的腐败”,持续加大对公车管理使用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置力度,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通过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

31.关于“厉行节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培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个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购置工作服超出标准的部分责令退款;三是加强预算控制,严格预算源头把控、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3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审核力度,目前集团本部已补齐车辆保单及保险合同、《车辆维保审批单》并完善签字手续,利海公司和金桥制盐补齐通行费清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加强对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逐月清理借款并督促及时归还,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风险;三是地产公司出租的酒店,2021年8月起水电费已全部由租赁方自行缴纳,代收代缴水电费业务已不再发生。

3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要求,对标找差、点准原因穴位、戳到麻骨、开出辣味;三是用好批评武器,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做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会议记录,集团党委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34.关于“基层组织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党员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发现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做好集团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管,严格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二是完善党务台账,做好基础档案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建立党支部基础工作台账,确保全程纪实,对党员名册、“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党费缴纳登记、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台账确保及时收集、分类归档,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记录内容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三是抓好不在岗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科学合理地设置不在岗党组织党支部,专人负责不在岗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谈心的方式,同不在岗党员保持联系,并进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根据不在岗党员年龄、健康状况及文化水平等特点,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他们,同时,积极和社区对接,做退休党员划转工作,协助他们就近编入居住地党组织,便于他们就地参加组织生活。

35.关于“基层党建融入经营管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党建与经营工作的融合,重点推广“三组联建”做法,集团公司制定《关于推进“三组联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聚焦抓书记、书记抓,以实施“书记项目”推动“书记领办、项目领干”,压实一把手领导责任;三是聚焦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集团公司出台《关于推进党支部定级管理的实施意见》,从8个方面进行评级,其中“改革发展实绩”占比20%;四是聚焦党建述职考评,细化年度党建目标百分制考核指标设计,注重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硬性考核相结合,注重定量分析与民主评议相结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市委政治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加快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公司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过程,作为推动高质发展、勇挑大梁的过程,把整改融入生产经营、融入改革创新、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各领域各环节,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载体,引导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主动认领问题、正视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2.进一步压紧整改责任。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健全整改台账,逐项研究分析,强化对账销号。能当下改的要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并限时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阶段目标,强化跟踪督查,推动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3.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巡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公司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全力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定期对各责任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责任主体和个人,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4.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作为加快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培育壮大新动能结合起来,遵循“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的时代要求,精益求精地投资开发产业链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找准全市“三新一高”产业发展契合点,在重大项目投资合作上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带动适合我市的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加快推进。拓展融资服务平台,构建县区融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

5.进一步深化从严治党。严格按照国企党建的新要求,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强化党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推动“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为着力点,把基层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培养一批青年党务骨干,加大基层阵地建设投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推进用人机制改革,破除行政化、干部级别观念,加快提升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力,打造产业投资精英团队,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产业投资、融资担保、资产租赁等关键领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重点排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从严问责惩处,从严防控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411116;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9号工投集团党政办公室,邮编222000,电子邮箱lyggt2015@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