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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3-02-10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7月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文广旅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巡察组向市文广旅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文广旅局党委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挂图作战,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巡察情况反馈后,局党委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晏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市文广旅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整改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等,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向市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专题汇报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二是调研起草《关于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部门职责、经费保障,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下旬提交市政府办,待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出台;三是发文督促各县区文物部门协调相关开发区加快省级以上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督导推进考古前置制度有效落实并已实现市域全覆盖。2022年共组织完成33个考古项目且均已通过省验收,总面积约3674万平方米,发现古墓葬、古遗址等300多座(处),出土文物(标本)400多件套,既延展了城市历史,保护了文物,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四是会同海州区开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海州古墓葬群区域考古调查勘探,以便进一步摸清地下文物埋藏分布状况,为调整其“两线”提供依据;五是梳理既往考古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初步划定市区2处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并将提请市政府公布。

2.关于“争取上级支持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要求各旅行社及时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申报资金时能够提供更加完整的资料;二是主动为企业服务,指导文旅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三是积极主动和省文旅厅业务处室对接,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关心;四是深入旅行社开展调研,指导旅行社积极做好经营资料的台账管理,推动旅行社创新发展。

3.关于“出台本市文旅企业纾困政策迟缓”问题的整改。

市文广旅局制定并出台《支持连云港市文旅行业纾困的八项措施》,按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市财政对文旅企业补贴扶持的相关规定,已于2022年7月7日向海州区、连云区、云台山景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等区及功能板块拨付防疫消杀补助,涉及全市所有符合财政补贴规定的旅游景区、旅行社、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文旅行业单位148家。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按照财政结算体制,由县区财政安排。

4.关于“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市文广旅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等。加强对文旅活动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文化和旅游活动审核管理的通知》。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连云港市文博类场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舞台剧目审查暂行办法》等文件转给相关基层党组织,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年初将对上一年度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和考核。二是为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少儿图书馆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员整体认知水平。加强对入馆文献资源的审查,确保采购正版图书,不接收非法及内容有问题的文献资源。明确相关工作部门的责任,采编部严把采购进口关,外借部门、阅读部门对上架的书报刊内容先审查再上架提供阅读服务,努力排查内容风险隐患。对馆内已入藏文献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上级部门转发的问题书目清单,对入藏的8种24册图书进行下架处理,同时屏蔽馆藏书目记录。对被认为可能有问题的部分图书下架集中管理,等待上级部门的进一步指示。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市演艺集团严格把好文化艺术领域的意识形态关,按照《连云港市舞台剧目审查暂行办法》对全市新创作的舞台剧目进行严格审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艺术精品的创作质量。

5.关于“市图书馆面积大馆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逐年增加购书经费,提升馆藏数量,2022年11月完成政府招标采购50万元纸质文献,此外市图书馆通过争取财政追加经费、单位自筹等方式又筹措了50万元资金用于纸质图书采购。二是开展宣传和合作,多渠道开展社会图书和地方文献捐赠工作,2022年已接收社会捐赠图书4400余册、地方文献3200余册。三是策划优质阅读活动,进一步扩大图书馆影响力,吸引更多读者走进图书馆、使用图书馆,增加读者办证量,2022年已举办阅读活动400余场,增加读者证5788个。

6.关于“市少儿图书馆藏书多上架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馆外服务点建设与管理,2022年新增5家馆外服务点,使馆外服务点真正发挥作用,方便城乡儿童就近阅读。二是充分挖掘利用馆内空间,在阅览室、读者活动室等服务窗口增加部分书架,上架更多图书。三是积极与市图书馆图书对接工作,在做好通借通还服务的同时,与市图书馆合作共建城市书房,提供少儿书刊资源。

7.关于“保利大剧院剧目签约多演出少”问题的整改。

2022年,保利大剧院一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与要求,另一方面较往年大大增加优秀剧目签约场次,并保证剧目演出质量,全年签约优秀剧目63场。保利大剧院2022年共引进话剧《恋爱的犀牛》、额尔古纳乐队20周年巡回演唱会、越剧《陆游与唐琬》《何文秀》、钢琴家吴牧野《强者独白》李斯特钢琴独奏作品音乐会等30场次,受众约3万人次,极大提升百姓的艺术鉴赏水平。

8.关于“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准入审核。2022年8月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连云港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指导各县区开展准入审核工作。同时,收集梳理各地在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堵点,及时分析研判,并向省厅报告。二是部署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要求各地指导艺培机构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属地及主体责任。2022年10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全市加强艺术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规范办学等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与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联合督查。国庆及二十大前后,加大检查频次,组织对艺术类培训机构滚动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属地,限期整改。

9.关于“文物损毁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文物领域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实地调查等方式检查文物保护现状。二是开展文物违法专项整治,排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建设情况,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问题。三是加强文物巡查,协同文物管理部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巡查文物保护单位160余家次,发现隐患8条,督促整改并抄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文物巡查反馈机制,将隐患问题及时反馈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管理,2022年度未发生文物损毁案件。

10.关于“文物管理混乱,博物馆馆藏文物数量、类别不清”问题的整改。

2022年5月,市博物馆对照文物总账、分类账、实物、一普数据,已完成了全部在账文物的盘点及各类表格的统计,并将总账情况形成文件上报。2022年8-9月,市博物馆先后签发《连云港市博物馆关于加强藏品登记总账管理工作的决议》文件、《关于连云港市博物馆文物总账管理员及库房保管员任职的通知》,至此总账相关问题已基本解决。市博物馆现已摸清馆藏文物家底,进行分类管理,并将登记入账的藏品登录入江苏省综合管理平台库。

11.关于“文物保存设施设备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尹湾汉墓出土的简牍等23件一级馆藏文物现全部在汗青遗墨“东海尹湾汉墓简牍艺术”基本陈列厅展出,现用展柜为恒湿展柜,展柜内已经配备恒湿机,达到恒湿状态。2022年8月起,展厅空调24小时开放,展厅内温度已达到相对稳定状态。

12.关于“‘人无我有’没有做强,高品质景区总量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多次赴连岛景区实地检查,根据检查实际先后下发18条、36条创建提升整改事项,督促景区整改提升,连岛景区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二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多次赴抗日山、秦山岛、开山岛现场指导4A景区创建,指导抗日山、秦山岛完善4A景区申报资料并行文上报省文旅厅申请验收。2022年11月省文旅厅对我市部分4A景区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目前秦山岛景区成功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三是各类旅游品牌创建不断取得新突破。2022年,我市先后获批2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培育单位,全市旅游品牌进一步丰富。四是收集汇总各地2023年旅游品牌创建计划,指导景区提档升级,丰富旅游产品。

13.关于“‘人有我优’没有做精,景区同质化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县区文旅部门进一步丰富文化内涵,实行差异化发展。指导赣榆区、灌云县等地紧抓海岛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秦山岛、抗日山、开山岛等龙头资源,进一步提升景区游览品质,提升区域旅游发展总体水平。二是紧盯旅游项目不放松。推进渔湾游客中心、大花果山景区提档、秦山岛二期提升、抗日山文旅产业园、连岛至海上云台山跨海索道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旅游发展新动能,夯实旅游发展后劲。三是提升景区精细化服务水平。对于与周边城市资源类型相近的景区,指导其有序提升精细化和人性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做精“人有我优”。

14.关于“旅游住宿与餐饮档次不高”问题的整改。

积极响应生态发展理念,大力培育节能环保型旅游饭店,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形成一批高品质、环保节能型旅游饭店。2022年12月,云台宾馆、花果山酒店创成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海州湾会议中心、东海温泉酒店、大陆桥会议中心创成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目前全市绿色旅游饭店15家。计划至2025年,全市新增或提档升级20家绿色旅游饭店(或精品休闲度假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15.关于“等级旅游民宿创建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连云港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连云港市精品旅游民宿评价标准,大力开展我市精品旅游民宿的评定工作。截止2023年底,首批评定10家市级旅游民宿,围绕花果山、连岛、宿城等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区。2023年上半年,计划赴镇江、无锡等地调研,交流旅游民宿发展经验,制定我市旅游民宿培育发展和管理办法等。

16.关于“游客出行便利度较差”问题的整改。

会同市交通控股集团计划开通旅游直通车,首批开行3条路线,具体为花果山景区直通车,花果山至连岛景区直通车,连岛景区至海上云台山景区直通车,提升游客出行、旅游观光便捷度。

17.关于“市级文旅投资平台缺失”问题的整改。

市文广旅局会同市国资委对全市市级国有文旅行业企业资产情况展开调研和摸排,借鉴淮安、盐城、徐州等周边城市经验,立足自身职能和业务制定了《关于组建连云港市文旅投资集团的工作方案》,对组建方式、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以及相关资产划拨、风险评估等事项提出建议。目前,已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方案》,正在细化工作方案并提请市政府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工作计划。

18.关于“与规划部门主动对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与省文旅厅等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力度,推动《云台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尽快获批。二是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做好连云港旅游总体规划与全市城市总规的衔接。

19.关于“机构改革后下属事业单位合而未融”问题的整改。

事业单位整合工作由市委编办根据全省工作安排予以统一推进。目前,我局已经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市直文广旅系统事业单位整合工作方案,计划将原有的11个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整合成7个事业单位,并将整合方案报送市委编办。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委编办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解决服务职能交叉相似等问题,同时对新组建事业单位将按照要求及时提请编办印发新的“三定方案”。

20.关于“娱乐场所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护航”专项行动,对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巡察整改以来,立案查处2起娱乐场所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引导场所守法、规范经营,加强对娱乐场所约谈等行政指导工作;三是与县区属地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多部门、多领域开展联合检查,推动娱乐场所安全稳定。

21.关于“出版物市场混乱现象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加大整治力度,对城区出版物经营场所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巡察整改以来,检查出版物市场2120余家次,立案查处出版物经营单位16家。同时,在执法检查中加强改正措施,与经营业主签订依法经营责任书,督促业主强化自律意识、切实规范经营。7月22日,《连云港日报》对我市集中整治城区出版物市场情况进行报道。

22.关于“对媒体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听监看,2022年10月重保期间组织专人每天抽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派专人会同市广电台做好12345相关投诉案件的办理。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计开展“剑网”、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网络专项整治行动3次,组织参加全省网络集中检查行动2轮次、全省网络侵权集中办案周1次。巡查属地icp备案网站800余家次。核查线索7条,查办网络案件2起,约谈整改公司及个人3家次,关闭网站2家。2022年办理的杨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获评2019-2021年度江浙沪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案卷。

23.关于“旅游市场投诉多,景区‘黄牛’拉客现象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涉旅投诉处理,巡察整改以来,受理旅游投诉9起,均涉旅行社,投诉处置率、办结率达百分之百。二是强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未妥善保存资料、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3起。三是依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锁定重点时段尤其全市旅游旺季以及公众节假日、重大旅游节会期间等时间节点,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以及旅游景区相关部门,对连岛、花果山等景区周边“黄牛”、“摩的”尾追揽客,“黑车”尾追揽客、非法载客现象开展集中巡查检查,对情节轻微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相关县区、部门处理,坚决遏制黄牛拉客行为。

24.关于“综合执法能力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国家、省文化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2022年10月,我局在前期调研研究的基础上,正式出台《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市文旅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纪检监察等渠道对文化执法工作的监督,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指导支队开展廉政文化警示教育;三是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开展第三届全市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大比武集中培训、全市执法骨干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25.关于“新业态的场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

市文广旅局组织各县区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各县区现场检查124家次,指导存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的33家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做好消防隐患闭环整改相关措施,完善整改记录,确保问题隐患逐条闭环整改。截止目前,所有消防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到位。2022年11月,市文广旅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连云港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监管形式和管理范围,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提供了指导与依据。

26.关于“景区船只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调市交通运输局、海事局等相关部门对涉旅“三无”船舶进行综合整治。二是督促景区排查各种船舶,手续不全的船舶禁止从事海上旅游项目。

27.关于“旅游业导游人员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

开展旅行社行业和导游人员现状调研,制定出台《支持连云港市文旅行业纾困的八项措施》,扶持旅游产业发展。中秋、国庆假日旅游逐步复苏,鼓励旅行社开展近郊游、研学游、周边游,稳定专兼导游队伍,目前全市持证导游人员数量未改变,专兼职导游人数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11月,根据市长交办任务清单,制定了《连云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若干措施》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强化旅游人才建设,每年开展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和旅游服务技能大赛,在各4A级以上景区逐步建立金牌导游工作室、网红导游工作室,建立旅游人才库,吸纳导游讲解专业人才加入,并制定奖励政策,对金牌导游、网红导游的贡献进行奖励,鼓励导游人员主动创新发展。12月,全市80人参加了“连云港市“文旅推荐官”操作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拓展相关人员宣传服务技能。同时,拟举办一期导游员、讲解员培训,全市已有115人报名参加培训班。

28.关于“基层剧团‘名角’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拟定《连云港市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举措》,并与市委宣传部积极沟通汇报,为基层文艺院团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鼓励支持赣榆区、灌云县、东海县、灌南县施行全面预算管理、推进薪酬体系改革等、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保障基层院团演员薪酬待遇,留住“名角”等稀缺人才。

29.关于“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的监管力度,制定廉政谈话、监督谈话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任职前谈话等并做好会议记录,从思想上杜绝“一把手”犯错。2022年7月部分基层单位“一把手”干部交流任职时,局主要领导和所有交流干部一一个别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和廉洁要求;2022年9月,局党委书记和所有机关处室负责人、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30.关于“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制定了局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并将在今年初对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深刻反思,找准症结。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2022年9月份集中开展了廉洁教育月及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9月2日组织廉政集体谈话,9月16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及各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前往连云区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利用固定学习日时间集中学习观看了《清风护航后发先至新征程》警示教育片。对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进行认真剖析,查明原因教训,印发《关于市直文广旅系统七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31.关于“组织考察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抓细抠,改进工作作风,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规范干部考核材料的撰写,强化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每一个环节符合条例要求。2022年11月机关干部职级晋升过程中,严格按照组织要求开展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组织推荐环节即包括投票推荐也包括谈话推荐。

32.关于“民主推荐考察范围过小”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局党委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程序等,特别是在干部推荐环节,打破选人边界、用人框框,强化不拘一格选干部意识。对于单位人数在6人及以下的单位,民主推荐考察的时候可以将参与人员范围适当扩大,局分管领导、局综合处室负责人、对口业务处室相关人员等可以纳入参与推荐考察工作,坚决做到干部选任的公平公正。

33.关于“任用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干部选任试用期制度,一年试用期满后对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察,考察无异议并经党委研究同意后,进行正式任职,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对2021年11月全系统选拔任用的7名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察,考察无异议并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正式任职。

34.关于“违规超职数配备下属单位领导副职”问题的整改。

近期我局已酝酿干部超职数消化方案,待下一轮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统一调整时,将部分年龄较大的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其他干部进行统筹调配,以此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35.关于“部分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22年7月份,已对系统内5名正科职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包括1名任职近10年的正科职干部。下一步,在充分考虑人岗相宜、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适时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岗交流。

3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民俗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不再购买工作服。二是市博物馆于2022年9月份对馆藏文物文创宣传品进行自查,在创作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生病员工已履行长期病假手续,并按照《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规定予以扣发工资。三是市文化馆已于2020年起停止购买职工未成年子女人身和健康保险,对于之前已经购买的保险费用已退回单位财政账户。四是图书馆一生病员工已按照《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规定予以扣发工资。五是印发《连云港市文物保护义务管理员(志愿者)暂行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义务文保员招募范围、经费发放等事项,加强规范管理。市文广旅局党委高度重视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督促处室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市文广旅局2019年1月成立以来建立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并要求各单位、各处室严格落实;对基层单位人事、财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下发《关于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避免基层单位出现违规违纪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37.关于“工程招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博物馆于2022年9月组织业务部门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对近期大额资金支出项目的招标工作流程梳理,主动查找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工程招标不规范现象发生;2022年10月份成立市博物馆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市重点文物与保护研究所深入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文广旅局项目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工程招标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认真遵守市局制定的工作程序,实施每个项目只要达到采购限额的均进行公开招标,所有采购项目均经过单位集体研究,超过10万元的均报局党委批准,项目招标前均进行项目备案,严格按照规定选择符合项目特点的形式开展招标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意向公开,合同公开等有关工作,所有项目招标后均收集有关资料并保管。

38.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每年在全市抽取部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度市级旅游发展资金列入2021年度市级重点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和2021年均没有列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计划。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每年对所有年初预算项目都开展了绩效自评价。二是市文广旅局与南京一旅行社签订的连云港旅游消费券发放合同已于2022年9月27日到期,到期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审计工作,剩余资金已经退回。

39.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干部长期借用问题,严格落实机关借用人员管理规定。对在机关挂职锻炼人员进行梳理,列出花名册和挂职锻炼时间表,采取一人一策,分批次确定挂职锻炼期满返回原单位人员。目前,第一批挂职锻炼期满的2名事业单位同志已于11月初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针对编外用工管理混乱问题,对全系统编外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理清每一名编外人员基本情况,编制编外人员花名册。调研了解各单位职能和工作需求,确定各单位编外用工最高限额,对全系统编外实名实名制管理。对于确实需要增加编外用工的,经局党委需经市委编委和局党委批准后方可招聘。三是针对往来款挂账问题,对三年以上往来款进行认真核查,逐笔分析,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做到该收的收,该付的付,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死账,按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后处置。

40.关于“‘无中生有’没有做好,资源开发与项目引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配合云台山景区、连云区、东海县就大圣乐园、海洋乐园、温泉度假等项目做好招商。与常州、无锡、北京等国内头部文旅投资集团保持高效对接,分批分次邀请来连考察,开展实质性谈判磋商。11月,赴上海、杭州等地与有关集团公司等就主题乐园、智慧旅游项目开展文旅项目招商对接。二是出台《连云港市推进文化强市和旅游名城 加快建设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文旅产业发展、文旅项目建设和招引列为市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切实压实县区、功能板块及相关部门责任”。

41.关于“文旅场所、景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

联合消防部门全面进行摸排52家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已形成问题清单,截止11月15日,12家剧本类娱乐场所停业,2家下达停业停顿。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室内场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共发现问题32个,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县区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景区落实经营用房的消防验收工作,对时间长远,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坚决不得用于经营。市图书馆已会同润科集团,已于9月份完成了内装的消防验收。艺术学校通过招投标选定消防设计公司,对学校消防全面改造出具设计方案,已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下一步,督促各县区、板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逐步推进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42.关于“专家型专业人才缺乏”问题的整改。

目前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在编人员9人,2022年11月份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招聘了2名编制内的文物保护和考古专业的研究生,充实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积极申报2023年事业单位增员计划4名,其中名校优生选招计划2名,均要求为考古学、文物保护技术、文物鉴定修复等文博专业的技术人才。2022年8月,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安排1名考古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考古实训培训班,培养考古项目负责人,推荐1名文物保护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主办的石窟寺调查培训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人才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引进考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明年将从市博物馆划转1名考古专业的本科生到考古所工作,增强考古所力量;加大单位现有人才的培养,支持单位中级职称人员明年申报文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断提升人才层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推进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一方面,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进行深化整改,细致跟踪,完善制度,防止反弹;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建议解决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在实际工作中推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1857;电子邮箱:wglzzrsc@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