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纪委自2017年9月实行执纪监督试点以来,注重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四项机制,不断规范完善执纪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市委下发《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纪检机构班子四项责任清单,督促各单位照单履责,制定《关于规范约谈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等制度,以严肃约谈和问责为抓手传递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入联系单位以个别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汇总分析各单位信访反映问题,综合研判政治生态。制定出台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规范检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针对反映出的单位政治生态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如针对访谈及信访反映发现的市属高校存在设立账外账、公款私存、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及时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高校整改落实。
三是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审核把关问题线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系单位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联系单位的问题线索处置进行监督和规范。印发《连云港市执纪审查文书汇编》,协调和指导联系单位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的基础上,规范问题线索的流转、处置和报送,重点对线索的处置方式、谈话函询内容、初步核实内容、立案审查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审核把关,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现象。
四是建立内部约束机制,杜绝防控履职风险。创新实行《执纪监督专题会议制度》,形成执纪监督室党员支部会、室务会、执纪监督专题会“一室三会”工作模式,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制作执纪监督手册,绘制执纪监督网络图,实行执纪监督工作日志制度,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谈话函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谈话函询,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督促国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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