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治本清源,连云港市纪委三剑齐发,着力构建不能腐防范机制。
建章立制,锻造党内制度利剑。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连云港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权力、责任设计制度,围绕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先后出台《党政机关问责办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等若干制度文件,突出刚性约束,不断扎紧制度“篱笆”,着力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剖析案例,用好监督意见利剑。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和制度建设治本作用,该市纪委积极组建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中心,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查找症结,向被监督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落实,探索构建“发现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目前已向3家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机制13项,修订制度15件,新建制度17件,优化权力事项113项,切实堵塞漏洞弊端。
跟踪督查,擦亮失责问责利剑。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不执行,没有追责跟进,制度就等于形同虚设。为强化制度执行效果,该市纪委不仅扎紧制度笼子,而且还对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督查跟踪,全程问效评价,对于制度不符合实际的及时修订完善,对制度执行不严、不实的坚决予以问责,提高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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