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纪委《关于做好监督执纪执法法规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法规室牵头审核汇总,在历次清理的基础上,严格范围标准,重点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按照全面筛查、初步审查、集中复核、征求意见、审议发布的步骤,对截至2019年10月底前由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本次共梳理出92个与监督执纪执法相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61件,予以废止20件,宣布失效2件,拟修订9件。通过本次清理,进一步维护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同时,法规室主动靠前,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不缺不漏,应清必清,确保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本次集中清理工作中,县区共梳理出239个与监督执纪执法相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110件,予以废止41件,宣布失效47件,拟修订4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