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八面来风> 一线手记
清风故事汇:如此微信广告会“咬”人
信息来源: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发布日期:2018-09-20 浏览次数:


“帮朋友转发,质量值得信赖:中秋将至,月饼献礼,各种款式纯手工月饼礼盒火热预订中,送领导,送同事,送亲朋,团购更优惠,快来联系吧……提我打7折哦。”



 周二上午10点半,市委老干部局黄波(化名)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推销中秋月饼的广告,这是因为好友知道黄波微信好友多,所以托他帮忙,在朋友圈推销一下月饼。黄波是单位办公室副主任,因工作中业务关系,微信中加了不少好友。广告在朋友圈发布后,微信好友点赞留言,好不热闹。甚至有朋友开玩笑说,黄主任改行做月饼了。



 黄波住我家楼下,工作上和我基本没有交集,但平时在小区遇见也会闲聊几句,我也是他的微信好友之一。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看到他发的这条卖月饼的信息后,我立刻打电话给黄波,“黄主任,刚刚看到您微信朋友圈帮朋友转发了一条卖月饼的状态啊。”“是啊,老弟要不要买啊,提我打7折哦,”黄主任在电话另一头开玩笑的说。“黄主任,我不需要,我是想提醒你一下,现在公务人员作风建设抓的这么紧,你是你们单位办公室副主任,在上班期间发这个信息不合适啊,会让人产生联想,不要在这种事情上犯糊涂呀。”“哎呀,你这一说还真是,老弟,多谢你提醒,我立刻将这条状态删除,”黄主任严肃的回答。



 如今微信使用频繁,已逐渐被各工作领域、各年龄层次所接受,不仅是日常生活,许多工作也会通过微信开展。正因为如此,公务人员的微信好友里不仅有领导同事,更有众多因为工作关系,加为好友的各行各业的群众。微信是一个汇集朋友状态、文章信息,为我们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显然也是一个公共场所。虽然公务人员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也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在网络上转载评论、文章时,应首先进行甄别,再发布。对其他人发布的朋友圈文章或内容,也要仔细辨别,不乱点赞。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牢记自己是公务人员的身份,切记使用微信莫“任性”。(徐甦京 孙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