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国纪检监察报》10月23日第6版截图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9月1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赣榆区沙河镇人大原副主席仲崇段对分管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监管流于形式、履职不力的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5年期间,沙河镇农技中心向辖区各村实际收取犬类防疫费共计16.87万元,收取费用过程中向各村开具收费票据金额共计33.76万元,虚开收费票据金额16.89万元,造成村集体资金16.89万元被套取。 仲崇段对分管的镇农技中心工作管理监督不到位,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仲崇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9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2012年至2016年2月,仲崇段任沙河镇人大副主席。根据组织安排,2013年至2015年,仲崇段分管沙河镇农技中心工作。 同一时期,汤成建担任该镇农技中心主任,负责农技中心全面工作。 2013年3月1日,新的《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施行,明确规定所有犬只必须进行防疫处理。为开展狂犬病防控,赣榆县决定持续开展全县狂犬病防疫活动,所需狂犬病疫苗、免疫证等防疫物资统一供应,各镇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免疫费用。 2013年6月,汤成建参加全县犬防疫工作会议回到镇里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仲崇段汇报有关情况,随后,汤成建召集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开会,会上汤成建进行了分工,分区域安排专人按照每条狗10元钱的标准向各村收取犬防疫费。 “汤主任,收费这种事比较麻烦,各村的积极性都不高,可能很长时间都收不上来。”农技中心副主任刘某某对此有些担心。 “要不然发点奖励?”汤成建沉思片刻后决定,“让咱们收费的人按照各村实际收取防疫费的两倍金额开具票据,各村回去后按照开具的票据金额入账,虚开的一半犬防疫费由村干部自己处理,这样他们的积极性就高了。” 当汤成建将犬防疫收费安排情况汇报给仲崇段后,他程序性地安排着此项工作:“既然省里有文件规定可以收费,镇农技中心就按照文件要求来执行即可。” 随后的时间里,仲崇段就再也没有过问这项工作,以至于对镇农技中心收费情况、各村实际缴纳情况一概不知。 就这样,违规的收款票据一开就是3年。 ●查处经过 2017年12月,赣榆区纪委在执纪审查时发现,沙河镇联合村党支部书记卢某,在2014年向镇农技中心缴纳犬防疫费过程中,虚开收费票据,在村里报销后套取资金,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2018年5月,区纪委当即将此线索转至沙河镇纪委。按照程序,沙河镇纪委立即开展初核,找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调取书证材料。 为弄清事情真相,核查组首先找到卢某了解情况。 “联合村的犬防疫工作这几年是如何开展的?2014年村里犬防疫费用收取情况是怎样的?”核查人员问道。 “村干部按照标准向农户收取犬防疫费用。2014年村里实际收取的犬防疫费是1600元,交至镇农技中心后,他们开具收费金额3200元。扣除农户缴纳的费用在村里报账后,多报出来的1600元钱归我个人所得了。”卢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 问题线索看似查清楚了,可事情并没有结束。 “除了联合村,其他村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这个问题引起了核查组的重视。 核查组仔细查阅了镇农技中心的相关账目,核对各村关于此项工作的入账凭证,发现几乎各村都是按照农技中心实际入账金额的两倍在村里报销入账。 核查组立即找到汤成建了解情况:“你是否知道各村犬防疫费用报账金额与实际不相符的事情?” “考虑各村对犬防疫工作不是很配合,所以我想用这种方式,提高大家收取、缴纳费用的积极性。开票时金额按照实际收取的两倍数额开具。”汤成建说。 经立案调查,2013年至2015年,沙河镇农技中心向各村开具收款票据金额合计33.76万元,实际收取犬防疫费为16.87万元,虚开收费票据金额16.89万元,造成村集体资金16.89万元被套取(2013年实际收取某村300元,票据金额为800元)。 2018年12月5日,汤成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赣榆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2018年12月7日,赣榆区纪委对仲崇段涉嫌履职不力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由于我对分管的镇农技中心工作监管不力、失察失职,导致村集体资金16.89万元被套取。对此,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愿意接受组织处理。”仲崇段在接受谈话时进行了反省。 2019年4月10日,仲崇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括汤成建在内的其余19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各村集体被套取的16.89万元资金被追回。(本报通讯员陈玉成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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