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调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最新部署要求,研究安排近期重点任务。省委副书记沈莹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张忠,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对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 沈莹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指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全省面上呈现有序推进、步步深入的良好态势。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处在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教育组织好、推进好,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体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要进一步强化协同推进,一体抓好《条例》学习、警示教育、宣传解读和专题培训等工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进一步把准工作节奏,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要细化具体安排,有力有序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分片联系、分类指导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责任。要坚持学习教育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将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要将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突出以案明纪,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对照《条例》将违纪事实与违反“六项纪律”条文相对应,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突出警示震慑,用好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条例》学在经常、融入日常。要坚持抓领导干部与抓普通党员相结合,扩大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要注重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等不良倾向,为党纪学习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记者 徐睿翔 顾敏 林元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