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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长星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 高标准推动法规实施 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日期:2023-11-11 浏览次数:

信长星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 高标准推动法规实施 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许昆林讲话

  11月10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要求,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高标准推动法规实施,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长许昆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信长星指出,立法工作是重要的政治工作。踏上新征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高效的法治建设,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呼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实有力的法治依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立法工作的政治准则、价值取向、目标任务、引领作用、方法路径、体系建设,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加注重政治引领、思想引航,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守正创新、先行先试,更加注重务实管用、解决问题,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长星强调,要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统筹立改废释,加强制度供给,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发展作用。要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打通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的通道,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人才高地。要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助力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聚焦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一老一幼”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循法而行、依法而治。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建设,修改完善太湖水环境治理相关法规制度,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助力文化强省建设,加快制定出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规制度,在网络文明建设立法、完善文化发展法规制度、引导规范新的文化业态上探索实践,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江苏法治经验。

  信长星指出,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使立法工作更好符合客观规律、省情实际,更好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更好维护宪法权威、保持法治统一,真正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落实“看得更广、想得更深、谋得更透”的重要要求,紧跟时代发展大势,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江苏“走在前列”遇到的机遇挑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急难愁盼、方方面面反映的焦点热点,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坚持急用先行、成熟优先,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要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织作用,不断提高立法队伍建设水平。要坚持把立法同普法、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政府及相关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履职尽责,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许昆林就政府立法工作提出要求,指出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民生关切民之所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立法体系,切实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作说明。常州市委、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委有关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市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省委有关部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省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省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