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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4-04-2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6月18日,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东海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2日,巡察组向东海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东海县纪委监委机关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对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坚决服从,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反馈的问题逐项细化分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印发了《东海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三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整改工作方案,聚焦聚力破解问题,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推进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坚持严的主基调韧劲不足,严的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室组地”联动办案路径、方法,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聚焦“关键少数”,对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问题背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处置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深入核查,精准追责问责。

二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矛盾突出等重点领域,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系统内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推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打造“智能车库+智能调度+智能监控”智慧化监管平台,创新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商务用车、公务用车四项公开制度等19项先行先试、行之有效的“小特精”制度。开展公务用车常态化专项检查,防止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公安部门运用交警执勤执法数智化监督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县交通部门推进311国道、268省道动态称重系统建设,目前已通电运行。

三是将加强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监督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组织学习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向有关单位制发《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履责提示单》,并开展“一把手”履责提示单改进落实量化评估工作,对在改进落实过程中态度不够端正、存在敷衍应付等现象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协同发力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制定专题学习方案,要求各党委(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建立长效沟通对接机制。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等部门常态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履责提示单制度。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落实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二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印发《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凝聚惩腐肃贪强大合力。制定印发《关于深化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常态化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不断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对巡察和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实行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双把关”。

三是有效整合基层监督资源。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摸底调研,督促县民政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试行)》。建立驻村纪检员联系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机制,加强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转情况的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考核,将其作为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

3.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力度不大,激励干部敢为成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升执纪问责质效。组织各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文件规定,印制《问责实务操作工作指引》,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东海县纪委监委立案前会商工作暂行办法》,建立问责会商沟通机制。

二是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各单位开展容错纠错工作常态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程序,实施主体和方法,对报送案例进行筛查把关。制定下发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对各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解答,提供指导。

三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定出台《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按照轻处分和重处分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信息齐全。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回头看”,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检验回访教育质效,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4.关于“政治监督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跟进监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梳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相关问题,对部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进。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扫码入企工作机制落实,持续拓展“晶诚营商”平台功能,覆盖企业范围在2022年基础上再增100家。监督推进执法监管部门落实“综合查一次”,开展联合执法,减少入企次数,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监督推动县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晶心办”综合窗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一窗通办。

二是以有力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及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对问题清单进行再梳理,加大整改销号力度。监督推进全县各村“三资”进入可视化监管平台,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可视化监管系统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查处力度。推动国土部门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建立《耕地保护六级巡查监管制度》及县乡村组四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机制》。

5.关于“日常监督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室组地”监督模式,统筹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及时督促解决派驻机构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审查调查和县委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点题监督,提高派驻机构履职效率。加大派驻组人员交流力度,组织调整、轮岗交流12人。组织部分派驻机构干部赴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纪法轮训,提高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通过组织座谈、跟班锻炼、指导跟进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对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态化业务指导,提升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纪委案件查办考核评估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6.关于“纠治‘四风’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查处“四风”问题的工作要求,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排查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留置案件开展风腐同查,深挖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严肃查处“风腐一体”行为。

二是聚焦重要节点,印发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提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一刻不停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

三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全县津补贴发放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调阅账目、个别访谈、实地检查等方式,抽取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对工资津贴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关于“‘不敢腐’的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案前会商,守牢案件质量关口。制定出台《东海县纪委监委立案前会商工作暂行办法》,强化立案前会商及案件“全周期”管理,推动承办部门、审理部门、案管部门构筑案件结构优化调整共同体,提出依纪依法、规范合理、便捷高效的处理参考方案,对是否可以立案形成一致意见,确保所立案件均符合高质量案件要求。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挖职务犯罪案件。强化“系统查、查系统”,围绕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深入拓展,全面起底相关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对问题背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深入核查。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室组地”联动,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对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8.关于“‘不能腐’的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各室组精准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审核会商工作机制,由多个室组联合,从问题准确性、建议针对性以及公文格式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建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质量。认真梳理案件办理、信访处置、专项监督等情况,聚焦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分析研判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

二是从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建议送达、整改落实、评估验收等环节,明确以案促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紧压实各室组工作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情况的审核把关,将纪检监察建议及时抄送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单位。由相关室组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适时进行评估验收。

三是聚焦案件查办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被建议单位的政治生态现状,为单位“一把手”量身定制《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履责提示单》,及时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履责提示单”工作内容并持续跟踪问效,切实发挥以案促治效果。针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督促被建议单位从权力运行、资金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

9.关于“‘不想腐’的感召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在每年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基础上,聚焦“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干部家属等类别,运用不同群体违纪违法案例资源,针对性地做实警示教育,增强感染力和实效性。常态化做好“廉润晶都”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展示案例更新与维护;在自清苑馆内补充“自清”精神主题沙画、廉洁家风朗诵等视频资料,增设廉洁展柜,对外部景观进行提档升级,完成亮化改造,切实提升干部群众廉洁教育效果。

二是对全县“省、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基地)”摸底排查,全部完成整改升级。联合县妇联每年开展家属助廉系列活动,在县水晶公园妇女文化广场,制作廉洁家风故事等宣传展牌,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

10.关于“信访核查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组织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园区纪(工)委工作人员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查信办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东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办理实名举报件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编发《信访举报规范化办理指导手册》,细化信访受理、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

二是开展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提升年活动,主动约访、积极接访,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疑难事项,帮助推动矛盾化解。开展重点信访件交叉互查活动,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可查性的疑难复杂件、重复举报件,由各纪检监察室集中时间、人员、精力,高效、快速、稳妥查处化解,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11.关于“信访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信访办理预警机制和考核机制,对相关重点信访件单独建账,实行对账销号,定期通报信访办结情况。实行重点信访事项督办提醒制度,加强对信访件核查部门的监督力度,督促承办部门对信访件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应立尽立,快立快结。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及涉农惠农问题,及时督办交办并发送工作提醒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修订完善《反映农村基层信访问题归口办理清单》,精准受理分办各类信访举报。严格落实《东海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对上级交办、群众关注、矛盾突出等重点信访举报进行重点督办。

12.关于“教育整顿工作需要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抓实学习教育。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常委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专题培训、报告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观点、新理论、新思想。

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等工作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材料,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

三是持续推进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狠抓内控制度执行,持续推动系统内控工作提质增效。围绕加强委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机关后勤管理、规范内部决策等方面,制定制度性文件21项。

13.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干部队伍活力。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内外交流,提拔、职级晋升、轮岗交流33人,从系统外调入7名干部,推荐2名干部到系统外任职,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活力。

二是统筹规划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选配中层干部18名,为室组配齐配强骨干力量。目前县纪委监委中层干部配备使用率达95.1%,其中委机关中层副职职数使用率100%,派驻组职数使用率90%,选任后,中层副职平均年龄为41.5岁,干部队伍结构和干部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是改善工作作风。召开县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强化问题导向,从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纪律规矩等三个方面加强改进作风,严格自我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强化服务大局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切实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办理案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高标准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的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部分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常抓不懈。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个一个对账销号,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以扎实的成效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点上改”与“面上治”相统一、“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强完善“一把手”监督、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等方面制度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取得新业绩,推动东海县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12385;邮政信箱: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振兴北路96号东海县纪委监委,邮编:222300;电子邮箱:dhxjwb@126.com。

                                    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