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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4-04-2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教育工委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巡察组向市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教育工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全盘接收,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对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委教育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具体落实、相关县区和学校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同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问题根源,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2.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全面整改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认领问题,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三张清单”,做到“三个明确”。通过每周发放提醒函,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作为办公例会的重要内容;每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目前,巡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相结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巡察整改的第一思想,把调研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原则,把解决问题,促进港城教育发展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目的。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找准解决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运用新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教育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工委全面加强新思想的学习。深入开展市委教育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连云港市全面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办法》,大力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多渠道宣传“双减”等措施,持续做好“双减”落实工作。多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完成“连云港市教师大数据平台”,成立“有偿家教”巡查小组,通过公众号展示和周边小区张贴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

二是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主题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进行授课;开设“局长讲堂”“处长讲坛”“书记论坛”加强党的理论宣讲;通过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校园内落地生根;通过党建考核确保取得学习实效。积极推动创建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工作。召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责任,补短板强弱项。

三是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主动服务高校。积极推进连云港师专升本工作;指导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提升驻连高校育人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和跟踪整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通过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合理控制作业总量、提升学校校本教研能力,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减轻学生负担。

四是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主动开展“家长评教”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教育生态。

2.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牢立德树人的思想观念。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持续推动我市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为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路径,科学部署全市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对中小学开展艺术、体育、心理健康及劳动教育专项督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俱乐部和社团建设,基本实现学校全覆盖;对学生社团、中小学德育工作成果、优秀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入学(成长、成人、青春)礼、十佳毕业典礼评选、十佳优秀校本读物等进行评优评先,以评优促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思政课堂主渠道的作用。集中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组织专班专题学习《江苏省全面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江苏省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成立全市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大力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将民办学校思政课的专业指导工作纳入每年的教研工作日程中,并定期深入学校检查督导。

三是充分发挥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合力。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示范学校评选工作,制作“云海润心共育成长”线上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坚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系,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视频;加强沟通协作,联合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防溺水专项督查,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学生暑期游泳技能培训。做好校外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各地各校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配合气象部门对极端天气及时预警;与交警部门配合,协助管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通行;加强校车隐患排查,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

3.关于“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全面领导责任。修订《市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委教育工委和各直属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通过党建专项考核对直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加强网络阵地监管。召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门会议,专题部署学校网站内容更新工作。联合市委网信办,对全市教育系统网站域名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参照市级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教育网络监管和学生规范上网教育,指导学生文明、依法上网。

四是积极指导舆情处理。每月分析梳理舆情风险点,在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加强研判,使用舆情监测系统对与教育有关舆情进行分析监测。持续加强与网信、网安、属地派出所的沟通联系,防范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上邀请相关专家专题授课,提升工作队伍能力。

4.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存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管理编外教师。通过及时测算乡村学校的生源变化,统筹谋划乡村学校布局的整合,适当安排乡村学校富余人员向生源增加的城区转移,缓解城区生源增加对编外教师需求增加的压力。

二是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市教育局2023年先后赴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分站式招聘,共计招聘高层次应届毕业生149人。2023年至今,全市共计新招聘在编地、政、化、生、音体美、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473人,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得到改善。

三是畅通义务教育教师交流渠道。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统计工作,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教师交流比例为16.27%。

四是优化资源配置。将在一线任职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加大一线教学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在各级各类教师的职称评审中,向一线教师倾斜;在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对长期从事乡村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师及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优先推荐。

五是留住用好教师人才。优化花果山教育英才评选办法细则,组织2023年度花果山教育英才评选,遴选出一批专业能力突出,师德表现优异的高素质教师,给予经济与荣誉上的奖励,全方面留住教师人才。用好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及时做好人才相关事项审批工作,按时精准发放各类人才奖励补贴。

六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完成“连云港市教师大数据平台”;将师德养成教育纳入校本培训计划;把师德教育作为每学期教师开学教育第一课、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开训第一课、新教师入职第一课;发挥标杆作用,开展师德模范或最美港城教师等评选表彰和先进事迹宣讲;从严执纪,严格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教师在各类评先、评优、晋级中“一票否决”,以严厉惩处强化中小学教师对师德规范的敬畏意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关于“教育资源谋划布局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小学教育资源供给力度。解放路教育集团高新校区二期、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于2023年8月建成使用;解放路小学郁州分校异地新建工程2023年8月竣工、凌州路小学续建工程于2023年12月竣工、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预计于2024年8月竣工,将于2024年8月投入使用。

二是加大初中学位供给。海州区海宁中学江化路校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共计可为海州区提供3600个学位。连云区云山实验学校已于2023年11月竣工,可为初中提供1200余个学位。赣榆区选青中学于2023年9月投入使用,可容纳学生1500名左右。东海县朱自清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于2023年12月竣工,可解决约1500名学生入学需求。

三是加快高中学校建设。东海县新高级中学于2023年12月竣工,建成后可解决约3000名学生入学需求。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预计于2025年8月竣工,建成后可提供2400个学位。赣榆高级中学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可提供600个学位。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将于2024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可提供3000个学位。2023年高中资源供给已达标。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将提高普职比,在建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高中资源供给达到新标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帮助家长充分了解入学信息和有关政策。

6.关于“教育教学质量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学前教育。2019年已经完成《连云港市区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年秋季学期,我市公办幼儿园增加11所,覆盖率提升1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41%;将41所配套园移交至教育部门。

二是不断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持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学,打造城乡互动课堂,提升小规模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贯彻落实“优学乡村”工程要求,开展“核心素养导向下课堂教学改革”跟进式视导、专项调研,“强优消薄”提升乡村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常态化保持义务教育学校不低于15%的交流比例,推进教师交流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高中发展成效。制定《连云港市 “1+3”高品质课堂教学实施指南》,通过暑期专项培训、教学公开课活动提升一线教师的能力;通过“沉浸式”视导,提升一线教学质量;开展市“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质量提升”专项课题开题、研究工作和“培优促薄”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提升高中教学的针对性;通过淮连两市联合命题,对高三教学进行阶段性诊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制定《优生优学实施方案》《强基计划培训方案》在优生培养上想办法,找路径。

7.关于“产教融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优化高校专业设置。主动对接石化、医药等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为高职校专业设置提供指引;了解驻连高校专业设置情况,形成《关于连云港高校专业设置情况的调研报告》;加快建设“连云港市中职产业学院”,实现校企人才培养“直通车”;推动校企共建共管徐圩石化产业学院建设,指导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对接徐圩新区等相关部门,召开连云港绿色化工产教联合体成立大会,成立联合体首届理事会,制定联合体章程,保障联合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理顺校企沟通机制。对海州区、赣榆区、开发区、徐圩新区4个县区开展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企业专题调研,了解重点企业在人才需求、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交流群,实现信息共享;指导相关企业进行相关信息上报,便于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指导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多维度开展服务,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推动校企深度合作研发。走进恒瑞医药、江苏宇田医药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对于人才培养存在的短板,及时反馈给学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训与企业的衔接;在2023年高质量考核中,进一步提升大中专院校科研成果相关内容权重,引导大中专院校重视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提升。

8.关于“校园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对县区幼儿园的安检人员、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大力推动合格警务室创建工作,2023年共创建29所合格警务室;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力度,提升智慧校园管理水平;多部门联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指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燃气安全常规管理、人员培训;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罐装液化气;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燃气安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规范校车管理。印发《关于开展校车安全运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督促校车服务企业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全市校车公司安全运营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对校车公司负责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校车安全平稳有序运营;要求学校负责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一车一档;通过开展校车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多渠道普及校车安全的相关知识。

9.关于“‘阳光食堂’学生配餐率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召开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餐配送工作推进会,做好校、企沟通与配合,从学生餐安全营养、午学课程化安排等,强化宣传,提升学生就餐人数比例;对直属学校“小饭桌”服务情况进行调查摸排,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引导学生参加“小饭桌”服务行为。

二是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出台《关于加强学生餐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把好招标文件关,加强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餐配送采购招标审核与备案;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委指导与监督责任,切实防控廉洁风险和食品安全风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发送整改通知,要求学校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三是督促提升配餐质量。细化管理环节,明确工作责任;召开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餐配送工作推进会,对学生餐配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开展“质量安全承诺进校园”行动,确保学生“愿餐尽餐”;进一步落实《学生餐配送管理工作责任书》,建立了负面积分抄报制度、每周食谱推送制度,努力提高菜品口味质量。

10.关于“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印发《连云港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两周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后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的通知》,提醒学校、家长每天“倾听一刻钟”,及时发现和排解学生成长中的问题和困惑;牵头组建督查组,对心理健康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印发问题清单反馈各县区;强化市县校三级“润心”行动专班联动,下发工作提醒函,重点提醒县区教育部门持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校内重点人员的排查,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力争矛盾及时化解。

二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2023年认定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39个,基本实现全市城区及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要求县区、学校通过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力度;组织2023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特殊教育学校安全整治专项督查等,通过多种形式,落实入校检查必查校园安全;加大心理教师和校医招聘力度,2023年至今,全市招录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3人、校医4人。

三是做好预警工作。联合成立督察组,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督查;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多渠道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家长加强安全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校车公司安全运营情况开展检查并进行通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车服务企业对照清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校车安全隐患;指导各地各校定期对校园欺凌、学生矛盾、家庭状况进行摸排,并全面掌握学生非病缺课情况;定期召开“润心”行动专班工作会议,落实青少年学生生命健康关爱工作“润心”行动情况,对全市72万名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对重点学生落实一对一帮扶要求。

1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理解,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将民主集中制相关读本材料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实施办法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认真学习领悟,严格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务虚和会前沟通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酝酿、讨论;制定《提请工委会议题审签单》,上会事项充分研究、充分酝酿。

三是坚持刀刃向内。工委带头认真学习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局领导带头上党课,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2023年全市案件情况,对相关县区下发提醒函。

12.关于“监督职责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书记抓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派驻组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质效;逐步配齐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和强化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完善内部审核机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完善秘书处工作流程,理清报销程序;建设学生信息管理监管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全市中小学生在籍在校情况,对平台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和信息修改工作;对全市学生开展学籍管理专项检查,完成全市“小升初”学籍比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联合市残联做好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入籍工作。

三是开展系统整治。对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六查六整治”工作并对案件较多的县区下发提醒函;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抓问题苗头,严肃监督执纪,自办案件1起,配合派驻组办理案件7起,共计8起。加大廉政约谈力度,全年诫勉谈话5人次、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1人次。

13.关于“干部选用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对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的干部人事工作进行全面调研评估,深入听取干部教师对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和学校发展改革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领导干部适岗评价,形成学校干部人才工作调研考察报告;制定直属中小学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进计划;制定学校领导班子的调整建议方案和分步调整计划,全面考虑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性格匹配;对非师范毕业的教师制定了专门的培养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目前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二是规范任用程序。全面梳理检视以往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和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对自上轮巡察以来的历次干部调整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组织全体机关和学校的人事工作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规范性;全面落实工作要求,从人选酝酿、方案制定、组织推荐、考察谈话、预审报备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三是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全面考察形成材料的基础上,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逐个全面介绍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推荐考察情况、任免理由等详细情况,规范程序;针对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迅速组织人员对所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进行规范性整理,查漏补缺。

14.关于“资产资金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现有闲置资产进行积极盘活,对能够招租的按规定程序完成招租,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按维持现状处理;修编《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并完成意见征求,现正提交市规委会审定,对老新海中学地块用途进行确认;对局机关固定资产常态化管理,形成局机关资产管理卡,规范相关登记、使用、处置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固定资产情况。

二是对代办费的使用进一步明确规范,按照学期据实结算、不得跨学期收取;要求相关县区、学校对结余费用进行了核查,梳理了各年级收费情况,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结余费用能够清退的组织清算退还,对因实际困难确实无法清退的,按照规定上缴国库;对违规处理相关经费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5.关于“采购招标风险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市直单位责任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业务和管理方面培训;在工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工发〔2018〕13号);出台《市教育局机关工会慰问品办理办法》;扎实落实四部委和连云港市关于校服采购的相关要求,对直属中小学履行了校服选用采购招标审核备案程序;对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规范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二是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学校)切实完善并执行采购(招标)信息公开制度,所有项目招标及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部落实了公示(公告)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市教育局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连教办管〔2024〕1号);对监督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送工作整改提醒函,督促县区、学校坚决执行招标采购资格审查制度。

三是规范工程管理。督促直属校依照相关法规要求,保证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运作,各环节监督审查全面加强,重点做好工程验收及决算审计关,并严格按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落实各项支出审核,严格档案管理,扎实做好各项目台账资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商请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进行二次审计,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

16.关于“部分费用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市直属学校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20〕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质量与提升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连教发〔2021〕6号)《关于做好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通知》(连教办〔2019〕9号)。

二是会同纪检派驻组对相关学校进行廉政约谈和批评教育。

三是建章立制,确保后续规范发放。重新制定了各直属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费和午餐服务补贴发放标准,并指导各校建立课后服务和午餐服务台账制度。

17.关于“上轮市委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机关没有再产生新的借用人员。

二是2023年9月海州区海宁中学江化路校区、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新海初级中学开发区校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东河校区新建工程、解放路教育集团高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建成使用;2023年底,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凌州路小学续建工程竣工,2024年8月投入使用。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计划2024年8月建成使用。

18.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全市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共23所。至2023年底,全市新改扩建学校18所建成使用,其中高中2所,初中6所,九年制4所,小学6所,极大地缓解了学位缺口问题。

二是2023年至今,共计新招聘在编音乐教师25人,体育65人,美术23人,心理健康23人。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得到极大缓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工委将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党的建设、质量提升、队伍培养、纪律执行等各项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加强教育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和推进重点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统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注重政德、侧重实绩、群众认可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配强班子、建好队伍。

(三)立足标本兼治,保证整改长效。以本次市委巡察为创造一流教育发展环境的有利机会和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力,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激发干部活力、增强工作动力,推动全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快速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以规矩管人,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高效开展工作的强劲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22179;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邮编222006;电子邮箱lygjyj406@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