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徐圩新区纪工委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10-2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海州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青龙山公墓管理处原主任汤茂峰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 年4月至6月,汤茂峰在任海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青龙山公墓管理处主任期间,先后3次违反有关规定在酒店组织公款宴请。汤茂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退出餐费共计13000元。

连云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原主任冷坚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冷坚在任连云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多次安排其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报销其个人应承担的私家车燃油宝费用及过路费共计4200元。冷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赣榆区班庄镇圈洪爽村原党支部书记钟昌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钟昌军在任班庄镇圈洪爽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村干部多次聚餐产生餐费8938元。为躲避上级检查,钟昌军安排该村出纳会计王某某以招待费的名义将8938元放在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报销。钟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甚至有的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坚决纠“四风”树新风,促进优良作风形成常态、保持长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