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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开发区纪工委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但顶风违纪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今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开发区新海连热力公司总经理张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4月29日晚,张毅应管理服务对象某新能源公司负责人邀请,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聚餐,造成不良影响。张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开发区住建局高级职员王晓彬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9月至11月,王晓彬在负责开发区清欠工作期间,利用中秋节和其孙女十岁生日之机,收受服务对象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礼品礼金,王晓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引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务必不折不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起主体责任与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争当严于律己的表率,又要敢于负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恒心和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