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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通报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强化教育警示,现将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东海县石梁河镇建管所原所长谭道富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谭道富在担任石梁河镇建管所所长期间,未正确履行监管把关责任,对于界埃村村民傅某申请危房改造一事后期未进行实地入户验收,导致傅某在申请危房改造验收获批之后未按照要求进行危房改造,并违规领取了危房改造款。谭道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连云开发区规建局局长徐寿宝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9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入海河流、区域水环境补偿重点河流烧香河多次出现重污染过程。徐寿宝作为规建局局长,负责园区河道管理工作,对烧香河发生污染事故失职失察。徐寿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