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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海县安峰镇劳动保障所原所长李宝明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宝明在任安峰镇劳动保障所所长期间,将其私人车辆的加油、维修、保养、违章等费用共计7299元,在安峰镇劳动保障所报销。李宝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宝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灌云县人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马晓永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21年春节前,马晓永违规接受某律师宴请。2016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节期间,马晓永多次违规收受某律师所送烟酒。马晓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灌南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客运总站原副站长罗万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中秋节前,罗万江在任灌南县公路运输公司客运总站副站长期间,先后9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85万元。罗万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州区长兴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兆华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钱兆华以加班为由公款吃喝,报销相关费用共计5456元。2016年至2017年,钱兆华以公务加油卡充值名义,违规购买香烟等商品共计11520元,用于业务接待。钱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涉及私车公养、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怀侥幸、顶风违纪,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守住行为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节点”为“考点”,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带好头,把“春节不收礼品礼金”作为碰不得的高压线,守住自身、看住家门、管住身边人,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两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统筹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着力发现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行为。不断强化震慑警醒,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