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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2-05-31 浏览次数: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海县桃林镇原国土资源所四级主任科员刘强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刘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张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1.25万元。刘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海州区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挂职)商佃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期间,商佃仁利用担任海州区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挂职)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吕某等人所送的香烟、手机、大米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2万元。商佃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连云区住建局房产与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许学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和礼品问题。2020年中秋节和2021年春节期间,许学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房产评估公司负责人所送的2000元购物卡和淮猪肉、烧鸡等礼品。许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开发区新海连热力公司总经理张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4月29日晚,张毅应管理服务对象某新能源公司负责人邀请,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聚餐,造成不良影响。张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马腰作业区安全环保室原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刘长志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5月19日,刘长志分别在连云区海州湾会议中心、云林海鲜中心操办其子婚宴,共计49桌,其中违规宴请其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52人次,收受礼金2.22万元。刘长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问题中,有的违规大操大办,有的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顶风违规吃喝,有的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全市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坚决守住行为底线。

“节点”即“考点”,“廉洁”即“廉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一体、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内在机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强化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有效拓展监督广度、深度、精度,深入发现隐蔽性违规违纪“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坚决防疲劳厌战、防反弹回潮。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查处问题、警示教育、制度建设贯通起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以有力举措持续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