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进一步以案明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赣榆区赣马镇卜都村原负责人李怀栋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李怀栋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土地流转费、复垦费共计118.6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支出。李怀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怀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违纪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灌南县田楼镇大兴村原党支部书记潘佃武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12月,潘佃武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审批支出招待费共计47399元。潘佃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州区板浦镇尤庄村原党总支书记徐云龙等人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徐云龙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等职务期间,单独或会同村委会主任王彪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987亩11.78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徐云龙、王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3起案例看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漠、权力任性、肆意妄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教育、医疗、农村“三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小切口”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