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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次数:

各园区、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坚守重要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责任。认真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在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各园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推进的专项整治工作,盯紧盯住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享乐奢靡顽疾,以及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精准发现“四风”问题线索。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找准问题,真查真纠,主动接受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有力震慑。各园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敬畏、不在乎、不收敛、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强化震慑警醒效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园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报告、督办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群众信访举报、舆论媒体关注的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并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迅速组织核查,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节日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