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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廉洁承诺”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督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过节,区纪工委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廉洁风险进行梳理并制作承诺书。现就“廉洁承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29日。

二、承诺对象

各工业园、各部门班子成员。

三、相关要求

1.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廉洁承诺”工作的重要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2.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承诺书具体内容的学习,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干部吃透精神,防止“一签了之”“走过场”,确保承诺内容入脑入心。

3. 承诺书一式3份,其中1份于2020年9月29日下午下班前递交区纪工委;1份在本单位予以公示;1份由承诺人留存。

4. 承诺书必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附件:承诺书

附件:

      承诺书


中秋、国庆将至,作为党员干部,我将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带头廉洁过节,现郑重向组织作出“八不”承诺:

不违规吃喝。不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违规公款吃喝;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参加“一桌餐”。

不违规用车。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不违规操办。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不违规接待。不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人员;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向下级单位、其他单位或企业转嫁接待费用。

不借机收送。不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券等。

不借机发放。不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不借机旅游。不组织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不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等。

不自损形象。不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发表不正当言论;不纵酒、酗酒;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活动等;不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任何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

我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上述承诺,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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