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为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王万举,灌南县百禄镇计生站支部书记,2014年8月,王万举利用儿子考学之名,在灌南县华联大酒店操办喜宴,宴请宾客260余人,办酒席25桌左右,共收取礼金6.2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钱勇,灌云县财政局党组成员,2007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项目申报和资金拔付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超市购物卡、浪琴牌手表等钱物折合人民币23.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秦士康,东海县平明镇秦范村党支部书记,2012年春节、2013年春节前,秦士康带领部分党员和村干部到温泉欧亚会馆接受他人吃请及洗浴,此外还存在占有树木补偿款0.9万元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顾介广,赣榆区金山镇西张夏村支部书记,2014年12月4日中午,在赣榆区青口镇宴请该村在青口镇工作及经商人员,公款消费445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杨恩庆,海州区住建局原副局长,2014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他人0.1万元购物卡、一箱价值0.1万元海鲜、价值0.2万元香烟,并安排他人为其报销个人餐费1.3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刘原先,原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管理站站长兼中国海监连云区大队大队长;林福斌,原渔政管理站副站长;范沛可,原中国海监连云区大队副大队长。2010年,此3人利用审核、发放柴油补贴款的便利,以虚报方式共同贪污渔船柴油补贴款4.3万余元,此外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行为。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刑罚。
7、王华,市港口集团东泰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20日,王华为其儿子在连云港市蔚蓝海岸酒店操办婚宴共19桌,收受利害关系人3.42万元,退还2.5万元礼金,9200元礼金未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7起典型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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