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狠抓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问题,严肃工作纪律,促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近期,我市查处了一批违反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要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对其中两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近日,新浦区严肃查处了浦南镇党委委员、浦南镇副镇长提名人选张传红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26日中午12时许,浦南镇党委委员、浦南镇副镇长提名人选张传红,与司机王某等5人到某饭店就餐。就餐期间张传红等3人共同饮用1瓶一斤装和2瓶各二两五装劲酒。当日下午3时左右,张传红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行为失当,作风粗暴,导致工作人员与来访群众等人发生肢体冲突,在社会中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
张传红身为党员干部,本应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但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并且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作风粗暴,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今年3月31日,新浦区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对张传红停职检查六个月的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新浦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传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久前,海州区查处了锦屏镇陶湾村党总支书记叶如磊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问题。去年3月28日,叶如磊在担任陶湾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私家车保险费用共计5027.53元在陶湾村账务上报销。叶如磊身为党员,利用职务便利,从村里报销私家车保险费,其行为构成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叶如磊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反思自己所犯错误,并主动退出违纪所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锦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如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一”长假将至,“四风”问题可能会有所抬头,并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比如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铺张浪费等现象。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制度的刚性和纪律的硬约束保证转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为加强监督实效,再次公布市纪委和市优化办的监督电话:市纪委为0518-85825503;市优化办为0518-85850000,欢迎市民投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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