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群众也对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寄予了厚望。
“车轮上的腐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市相关部门出台并严格执行公车购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2013年,全市批准购置数量公车同比下降41.4%。加强对车辆定点保险、加油、维修、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切实降低公车运行经费。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机关单位公务用车重要节假日封存制度,仅2014年春节期间,全市共派出24个检查组,对130余家重点单位公车封存情况开展了拉网式检查,被检查单位公车均做到封存入库。目前,全市公车私用歪风得到有效遏制,市县联动督查效果明显。现将去年查处的两起违规使用公车案件进行通报警示。
公车私用酿成惨祸
去年4月发生的一则公车私用事件引人深思。
时间回到2013年4月29日下午,时任赣榆县罗阳镇(现墩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王儒明,因私事向罗阳镇(现墩尚镇)水利站借用牌照为苏G3902A的车辆,王儒明驾车将其姐姐送到欢墩镇演马村后,沿青欢线回青口,行驶至赵班庄村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重大伤亡事故。30日下午,王儒明因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赣榆县迅速采取行动。王儒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公车私用,交通肇事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赣榆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儒明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
违规使用超标车
去年底,一辆超标奥迪车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注意。据网友爆料称,2013年12月8日下午2点20分,从南京返回连云港的高速上看到一辆牌照为苏G2222A黑色奥迪轿车,正在高速应急车道疾驰。
后经东海县纪委查实,这车为东海县公安局所有,属超标车辆,2011年,全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东海县公安局对该车予以封存处理。2013年,因东海县公安局基建需要用车,东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跃擅自同意,由警务保障室派给基建办使用,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刘跃身为东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擅自同意使用封存的超标车辆,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朱海兵身为党员、东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持工作副主任,明知该车为超标车辆,而派出使用该车,同样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跃、朱海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东海县纪委已经联合财政、物价等部门,将对该奥迪车作出拍卖处理。
为进一步纠正“四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现向社会公布市纪委和市软环境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市纪委0518-85825503;市优化办0518-85850000,欢迎市民投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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