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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近日,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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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五强化五弘扬”的具体要求,分别是强化政治淬炼,进一步弘扬忠诚担当之风;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弘扬实干争先之风;强化能力锻炼,进一步弘扬勤学善思之风;强化依纪依法,进一步弘扬严谨规范之风;强化克己自律,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之风。

《意见》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站位,把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级领导班子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加强谋划部署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有效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断向上向善。

关于“强化政治淬炼,进一步弘扬忠诚担当之风”具体有哪些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负重担当、践行忠诚。

勇担职责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敢于善于斗争。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同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和使命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