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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失守被“围猎” 全家共腐同被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政协原主席邓林严重违纪案剖析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


    有一次,某商人为邓林妻子的车辆做维修保养。在知道车主身份后,便想尽办法与对方套近乎、拉关系、送钱物。不久后,邓林及家人渐渐把他视为熟人朋友。







    邓林的四周,簇拥着这样一群“围猎者”,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邓林放弃原则,甚至主动索取后,“围猎者”一起动手,将其拉入贪欲的泥淖,令其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在邓林的贪腐之路上,他的妻子、儿子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原本到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原本到喜抱麟孙的年纪,如今却家庭破碎,害了妻子、苦了儿子。过去寻常会面不珍惜,如今高墙相隔难企及……







    “38年的工作画上句号,28年的党龄也将不再延续,留给我的只有深深的忏悔和万分的自责。”今年5月,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邓林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悔恨万分。







    商人“围猎”,底线失守







    邓林曾担任过天心区多个岗位的重要职务,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纪委书记、区委副书记,政协天心区委党组书记、主席等,主管过工程项目建设,一些不法商人视其根基深厚,纷纷将其列入“围猎”名单。







    “有些企业不断钻营,想方设法和我搞好关系,搞利益输送,导致我飘飘然,无所顾忌,胆大妄为。”邓林在忏悔书中写道。长沙市某实业公司负责人易某就是其中之一。有一次,他为邓林妻子汪海英的车辆做维修保养,知道汪海英的身份后,便想尽办法与其套近乎、拉关系,不时送钱物。不久后,邓林及家人渐渐把易某视为熟人朋友。







    邓林的四周,簇拥着这样一群“围猎者”,在他们温水煮青蛙般的攻势之下,他的防线渐渐松动,最终失守。据统计,2010年至2017年期间,邓林违规收受商人易某、邓某、贺某、于某、徐某等人以拜节、红白事随礼等名义所送礼金,共计10万元。







    “渐渐地,红包礼金满足不了自己的欲望,所以把目光投向了自己权力影响的企业,通过为企业解决问题谋取回报。”邓林与这些商人建立了一种奇特的“信赖”关系,一方倾力相助,另一方则慷慨相送。







    2008年开始,邓林利用主管天心区一些工程项目建设、社区改造的职务之便,帮助易某获得石竹路的土方工程、裕南街提质改造等工程项目。为感谢他的关照,2008年年底的一天,易某来到邓林办公室,放下30万元现金后离开。此后,易某多次以转账、送现金,代为购买家具、家电等方式,送给邓林共计300多万元。







    贪念和欲望总是水涨船高。后来,邓林开始主动索要。邓林曾与贺某合伙开发浏阳秀山敦睦山庄,贺某出资占49%股份,邓林不实际出资,负责政府关系协调事宜,占51%股份。2012年12月,迫于形势,邓林要求退出山庄合伙,同时向贺某索要200多万元,并多次催要,贺某迫于压力,只得照办。



    信念迷失,贪图享乐







    在忏悔书上,邓林这样分析堕落的原因:“把党章党规丢之脑后,完全背道而驰,这是我思想变化、走向犯罪的最主要原因。”在他身上,正确价值观早已“欠费停机”,理想信念已被贪欲的恶魔踩在脚下。







    作为多年来受到组织重用的领导干部,邓林不是将聪明才智都用在本职工作上,而是一门心思谋私利、图享乐。熟悉他的干部都知道,他表面对党员干部念“廉政经”,背地里却搞着“腐化经”。他长期占用区政协值班室作为个人休息室,且违规配备卫生间;在增补政协委员时,接受他人请托,违规打招呼推荐人选;从有求于他的商人处获得无息借款,再转手放贷,获取高额利息。







    2011年7月,邓林认识了一名做酒类生意的已婚女性,邓林与她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直至2016年10月。在此期间,他不仅利用职权帮助该女子以优惠价格租门面开酒庄,还安排单位从该酒庄购买了5万多元的红酒,并送给她现金数万元以及玉手镯、手表、铂金戒指等财物。







    获悉自己被举报后,邓林不仅毫无悔意,还自诩熟知执纪审查工作,“镇定自若”地指挥家人和相关涉案人员,多次进行串供、毁灭证据,建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完全背离党性、彻底背弃信念……邓林在贪欲的泥潭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同贪共腐,全家被查







    夫妻档、父子档……在邓林的贪腐之路上,他的妻子汪海英、儿子邓润秋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充当“掮客”、代为收受财物。一家三口同贪共腐,最终结果则是全家共同受审。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然而,邓林却将其理解为替后代贪更多的钱。2009年以来,邓林多次利用职权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邓润秋曾与易某共同投资成立润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邓润秋占49%的股份。为了照顾儿子生意,邓林利用其担任天心区委副书记等职务的职权,安排区委办等部门的公务用车在该汽修厂进行修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共计支付修理费用90余万元。







    不仅如此,邓林还将邓润秋作为受贿“缓冲带”。易某、贺某等人送给邓林的400多万元钱财,多是按照他提供的邓润秋银行账户,转到其名下。







    邓林的妻子汪海英除了代为收受财物外,还为请托人穿针引线。2009年,邓林担任天心区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期间,汪海英的一名原同事找到她,请求帮忙将其7名亲属的户口从外地迁到先锋街道先锋村,汪海英应允了。在“枕边风”的吹拂下,邓林违规将7人户口落户到先锋村。去年,在先锋村拆迁过程中,该请托人再一次找到汪海英,邓林于是违规将其两栋总面积为464.91平米的临时建筑按合法建筑予以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118.65万元,以及每人安置费30万元。







    今年5月,邓林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汪海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邓润秋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家三口,原本美满的家庭,如今却支离破碎,他害了妻子、苦了儿子。过去寻常会面不珍惜,如今高墙相隔难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