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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纪委 发布日期:2021-02-10 浏览次数:

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开新局夺首胜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

刘 海 涛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进“八大决战决胜”营造了良好政治环境。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2016年以来,群众对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持续稳步上升,2020年达到93.27。

在实践中,我们深化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确保反腐败斗争正确方向的首要政治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的根本立场。

——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是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遵循。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摸底数、防风险、办案件、促发展,为“十四五”开新局、夺首胜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守初心使命,更加突出抓好政治监督

矢志提高政治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党性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贯通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与新发展阶段职责任务,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清醒辨别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提高政治领悟力,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执行力,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落实到位。

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围绕贯彻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强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健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聚焦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开新局、众志成城夺首胜。

持续涵养政治生态。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真容错敢纠错、讲方法有温度、讲政策给出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

(二)持续高压反腐,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深挖彻查“雅贿”“影子公司”等隐性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开展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试点工作,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

做深做实以案促改。积极发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治本功能,总结重点领域案件的违纪违法规律,及时反映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专题报告、专项治理等重要抓手,促进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分类精准教育,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正确对待组织、对待自己、对待别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纠治作风顽疾,一以贯之弘扬新风正气

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整治“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算账式”落实以及领导干部只挂帅不出征等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求实绩、见实效。聚焦为基层减负,集中整治检查考核多、台账报表多、创建达标多、盖章证明多等问题,让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谋发展、抓落实上。持续开展“作风聚焦”电视问政,拓宽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渠道,坚决纠正漠视群众诉求、为民办事不公、担当劲头不足等不良风气。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种,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持续推动化风成俗、作风养成。从加强信息共享、统筹督查检查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健全津贴补贴、公务接待等制度规范,有效解决禁而未绝的“老大难”问题。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严格家风家教。进一步弘扬“四实四干”作风,弘扬新时代连云港精神,真正展现连云港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风貌。

(四)坚持以人为本,有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脱贫攻坚过渡期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监督,推动精准识别易返贫致贫户,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推进农房集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助力实施乡村建设。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推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农村基层治理五项监管机制作用,深化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推进涉农信息阳光监管,让基层小微权力始终为群众服务、在阳光下行使。推进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优化驻点办公模式,配强工作力量,完善考核制度。统筹用好乡镇纪检力量,采用交叉监督、智能监督等方式,实现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有效约束。

(五)深化上下联动,高效推进巡察全面覆盖

深入开展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盯住权力和责任,盯住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按序时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提早谋划巡察工作规划。进一步压实县区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对村(社区)巡察。探索巡察上下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实现接力作战、同向发力。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督查推进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取得长效。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健全整改促进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整改、深入整改。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提高专题报告质量,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治理实效。

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创新方式方法,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增强巡察监督实效。加强巡察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授权和工作方案开展巡察,严格纪律要求和内部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

(六)推动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聚焦监督重点难点。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述责述廉评议等工作,推动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操作办法,着力完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力量整合、工作联动、成果共享等制度机制,及时共享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等各环节的统筹衔接,实现同步推进、同增质效。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把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作出处置。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七)坚持系统观念,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落实报告制度。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沟通会商等制度。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监督资源重组,形成监督合力。完善派驻机构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升考核工作的激励性。围绕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信访核查、作风建设、精准监督、廉政教育等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哨兵”作用。

有序推进纪法贯通衔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注重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对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准确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的内在统一性。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水平。

(八)坚持从严从实,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建设专业化队伍。围绕“清廉纪委”主题,持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深化“学恩来精神、守初心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以县乡纪委换届为契机,抓好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选配工作。拓宽选人视野,统筹用好多种方式引进专业人才,选优配强干部。深化全员培训,完善跟班实践机制,以干代训、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刚性落实“八严禁”要求,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问题专项整治,持续防治“灯下黑”。

提升规范化水平。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规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在纪法职权范围内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文明办案。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全面强化留置安全,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123456”的要求,坚决防范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强化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建设,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强化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平台由“可用”到“好用”转变。加大信息平台推广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平台、熟悉平台、会用平台,为监督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践行“两争一前列”新使命、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