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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顺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探索派驻机构案件审理新模式
信息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


 “这是全市创新直属单位审理模式后我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日前,连云港市级机关纪工委的徐欢欢接收了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移送审理的教育局孔某某的违纪案件。



  徐欢欢口中的模式,是连云港市纪委在派驻机构改革后,针对派驻机构案件审理探索出的一项新机制。



  直属单位案件审理有了新模式



  “从2013年以来,直属单位案件采用联合审理,解决了审理无专人、不专业的问题,保证了查审分开。现在因为我市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很大,原来的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工作需要,我们现在采取联合交叉审理,有效解决了这个难题。”连云港市纪委审理室副主任张昕表示。



  查审分离,让原来的直属单位纪委在人手分配上捉襟见肘。派驻机构改革后,每个派驻纪检组基本上在人数上充实到了4至6人,这给创新审理模式提供了可能。



  “我们从每个派驻纪检组遴选出一名业务素质和能力较强的人员,组建派驻机构执纪审理人才库,配合市级机关纪工委,审理派驻纪检组查办的案件。”连云港市纪委审理室孙善贵介绍。连云港市纪委推荐一名专职审理人员到市级机关纪工委加强审理力量,派驻机构执纪审理人才库的兼职审理人员配合市级机关纪工委,组成审理组审理案件,这样的组成顺应了派驻机构改革的新变化,实现了人员力量上的整合。



  规范流程厘清了管理权



  在保证人员的基础上,连云港市纪委对审理流程进行了严格规范,起草制定了《关于规范派驻纪检组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使派驻机构的案件审理程序清晰。



  案件审查结束,首先移送市级机关纪工委,由市级机关纪工委进行形式审核,并报市纪委审理室备案后正式受理,市纪委审理室从人才库挑选人员组建审理组,明确主审人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组经市级机关纪工委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市纪委审理备案后,向派驻纪检组反馈审理意见,再由派驻纪检组根据管理权限,配合指导完成后续的下达处分决定等程序。



  “在审理流程中,市纪委审理室是掌舵人,主要以统筹安排、备案管理为主;市级机关纪工委是牵头人,既把握关键、又参与审理;审理组是具体责任人,直接对案件负责,派驻纪检组是保障人,负责与直属单位做好衔接。”连云港市纪委审理室主任黄雯说,这样的分工让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既提高了运转效率,也让案件审理公开、透明。



  审理中,人才库人员的选配也有考量。孔某某案件审查权在第十二纪检组,人才库就会选择其他组的人员参与审理,这样就避免了一个纪检组既查又审的尴尬。同时视实际情况指定主审人,既保证了审理人员的稳定性,又有效遏制了人情案、关系案。



  保案件质量同时提升素质是落脚点



  以往工作中,查审分离让查与审之间相对独立,有时使案件参与人员只盯着自己的“一亩田三分地”。



  “这个案子怎么审得这么严,差不多就行了,审理室的人总是故意挑刺。”



  “纪检组的案子怎么查的,一会儿缺口供、一会儿缺证据的,肯定不能过。”



  这样的来来回回,耽误的不仅是时间,也影响了案件质量。



  审理人才库的人员在各派驻机构,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也是学习和提升,一名人员既可以是一个案件的审查人,也可以是另一个案件的审理人,这样的角色转变意在换位思考,使工作到边到位。



  “要不是亲身参与,真不知道审理工作有这么多的学问,这次真的是受益匪浅。”参与审理孔某某案件的第十一纪检组副组长朱壮志感慨到。参与审理让这位有着十多年办案经历的“老审查”有了新体会。



  “现在人才库只有20个人,以后还会更多,我们将采取以案代训、定期学习、分类培训、跟班培训等形式来提升他们的审理能力,同时边学边做,让他们投入一线案件审理,在工作中找差距、学知识、练技能。”黄雯表示,针对人才库的成员,市里拿出了一整套的培训方案,审理机制改革的出发点是锻造一支综合全面、素质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