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所辖三县三区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已于8月25日前全部召开,市县区派驻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分级分类指导,统筹制定改革方案
一是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市纪委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到各县区开展调查走访,通过与县区纪委、组织部、编办等相关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县区纪委派驻监督覆盖单位数、纪检编制实有数和干部实际配备等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各县区纪委书记专门汇报派驻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建设工作进展,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交流研讨、谋划对策。二是科学制定指导口径。市纪委根据省纪委要求,针对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重点要求和常见问题,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关于县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口径》,进一步明确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和监督职能,重点围绕派驻机构设置、监督范围界定、干部编制调配以及综合保障统筹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确保县区派驻机构改革有法可效、有据可依。三是严格把关工作方案。成立方案联合审查小组,按照“一县(区)一策”的工作思路,对各县区改革方案逐一“过堂”。会审工作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主持,主要检查方案中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编制划转是否到位、综合保障是否完备等内容。会审结束后,各县区改革方案按修改意见重新调整,经市纪委复审通过,形成拟定稿并上报省纪委。市纪委采取“日更新、周汇报、月通报”的方式,督促各县区倒排改革工期,按期完成序时进度。
二、突出务实有效导向,科学整合工作力量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按照“压缩总数、提高密度”工作思路,各县区通过压缩派驻纪检组和巡察组数量,增加每组人员编制,避免因分组过多出现监督工作力量分散、统一管理难度过大等问题,派驻纪检组和巡察组的工作效能显著增强。目前县区共设纪检组55个,核定编制总数258个,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单独派驻纪检组外,一般设4—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共设巡察组26个,核定编制总数133个,每个县区分别设立3—5个巡察组。二是选优配强干部。各县区在做好改革所涉干部安置分流的同时,通过抽调挂职、公开遴选等方式充实派驻和巡察工作力量。派驻纪检组现配备组长54名,副组长49名,其他工作人员70名;县(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目前已全部到任,共配备副主任11名,巡察组组长18名,副组长37名,其他工作人员19名。同时,探索建立了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区)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机制,采取组织抽调的方式,从选调生、后备干部、专业技术干部、高层次人才中,按照程序选调人员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市县联动举办派驻和巡察工作实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省市纪委“1+N配套制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以及问题线索管理、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有力提升了派驻和巡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培训14个班次,参训干部达800余人次。
三、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高效履职体系
一是强化制度创新。建立派驻机构运行制度体系,立足主责主业,出台《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纪委派驻监督工作制度(试行)》和《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对市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调研会商、党风廉政谈话、参加或列席会议和信访举报处置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巡察机构“三库”建设管理办法》《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守则》和《巡察工作办公室、巡察组工作职责》等文件,明确14项工作规范和12项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市县巡察干部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机制创新。积极开展“机动式”巡察,全面建立市、县委巡察线索、信访、问题 “三个清单”,创新实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等工作举措,有效扩大了巡察的震慑作用和社会影响力;赣榆区还探索建立了“1+2+3”巡察模式,即巡察1个镇,延伸2个村,聚焦农村基层党建、“三资”管理、精准扶贫等3个领域,实施“点穴式”巡察,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学习借鉴省纪委派驻省科技厅纪检组“互联网+纪检”的新型工作模式,吸收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新形势下派驻监督工作特点和需求,主动对接软件公司,开发“智慧监督系统”,促进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
下一步,市纪委将立足派驻和巡察工作要求,督促县区统筹抓好缺配干部的选任工作,将具备纪检、财政、政法、信访等岗位经历的干部纳入优先选用范围;充分利用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师资库,推动派驻和巡察业务培训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派驻和巡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密切沟通联系,指导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突破创新,确保派驻和巡察机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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